付费搜索定性 互联网企业收入受挫

15.07.2016  17:07

      国家工商总局7月8日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付费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律师界普遍认为,这对规范互联网广告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极大的帮助,尤其是目前互联网上泛滥且又真假难辨的医药广告,有望得到有效的治理。不过,对于百度、360、搜狗、阿里等主要业务收入都依赖于搜索广告的互联网企业来说,这一规定意味着将会额外缴纳3%的税,其中又以对百度产生的影响最大、最直观。

  “魏则西”例从此有据可依
  按照《办法》中对付费搜索的明确规定:“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这与网信办此前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一致。此外,所谓付费搜索模式并不局限于搜索引擎,比如应用商店的搜索、排名方式,淘宝、京东等对店铺和商品的展现和排序方式,实际上都属于付费搜索模式的范畴。

  然而该《办法》只是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的部门规章,不能直接成为司法实践可引用的判决依据。但这个规定是根据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对于今后类似魏则西事件再发生,将来可以提供一个新的指导方向。

  互联网企业或须多缴营业税
  按照《办法》规定,百度等将搜索广告明显标注出“广告”后,排在前列的商家对消费者的误导变低,与过去相比,广告主会考虑是否搜索带来的广告效果会不如以前,并减少投钱。

  中金公司的研报指出,《办法》将付费搜索认定为广告,意味着包括百度、阿里巴巴、58同城等互联网公司将缴纳更高的营业税。

  对百度来说,《办法》带来的冲击还不止于此。曾有分析师估算过,百度的医疗客户大约贡献了20%至30%的搜索营收。魏则西事件爆发后,百度股份在5月下跌了7.9%,英国脱欧公投后又再下跌4.3%。

   银河证券 首席分析师孙建波认为,百度此前对相关商业业务的整顿,资本市场并未作出过激反应,这意味着资本市场认可百度的这些调整,新出台的《办法》将商业搜索服务界定为广告也在市场的预期之内。对于百度的短期发展而言,这是最后一次“利空”来袭。

 

(来源: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