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 参考之资

30.12.2014  10:14

 

他山之石    参考之资

——刑事司法系与上海监狱管理局培训中心教学团队交流学习

2014年12月26日,在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处副主任曾智的陪同下,上海监狱管理局培训中心教学团队高级教官张慧芳一行来我院交流学习。

在刑事司法系负责人胡晓峰的引领下,张慧芳教官一行首先参观了学院校史成列室,对学院成立32年来取得的各项成绩连连称叹,在观看“5·12”汶川地震纪实、学院三十周年校庆相关资料时,更是感概万千。张慧芳教官一行随后参观了刑事司法系模拟监狱,和刑事执行专业教师就监狱认知实训室、模拟监舍、监控中心、少数民族罪犯教育中心等进行了交流和探讨。

(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副主任曾智与上海监狱管理局培训中心教官一行参观院陈列室)

      参观结束后,双方就培训、“教材、教官、教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学院张大立副院长向上海监狱管理局培训中心教学团队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学院党委“一二三四五”的工作思路等,并就学院干警培训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介绍。学院立足四川,面向西部,突显特色。除培训四川监狱、强戒系统干警之外,积极打造司法部藏区干部培训基地。自2011年以来,已先后成功的为青海省司法行政系统承办了七期警衔晋升培训班,进一步构建起藏区司法行政系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培养工作模式。学院重视培训师资的优化和整合,培训的师资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本校的专职教师,二是监狱管理局、监狱相关领导,三是社会资源。

(与教官团队座谈)

座谈会上,上海监狱管理局培训中心张慧芳教官介绍到,上海监狱系统实施“13+1+1”的培训模式(13所监狱+培训中心+监狱培训点)、“教材、教官、教法”的操作体系。关于教材:自主开发,针对性强,按照工作岗位和任务进行设计和编排;关于教官:实施“专兼职教官制”,专职教师是从监狱一线遴选的优秀人才,三年一聘,要求教师自己开发教材,设计教学环节,定期回到监狱“充电”;兼职教师来自监狱管理局相关处室领导。关于教法:实行小班教学,与处室联合办学,重视实训及操作,不仅设有实训中心,还将大量实训项目,如:违禁物品查抄、带出工、清监等直接放到真实的监管环境中进行操作,效果良好。

此外,双方还就培训学员的管理与考核,教官的激励与选聘等问题进行了探讨。最后,刑事司法系主任助理包杨川就刑事司法系专业建设等情况作了相应介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此次交流学习,让我们学习了同行的先进工作经验,对加快我系师资队伍建设,提升专兼教师的职业化素质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