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要严在具体

20.08.2015  11:44

   作者:马东旭

  “全面从严治党”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科学分析新时期党执政规律和建设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为加强各级党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指明了努力方向,提供了基本遵循。

  工作实践中,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对从严治党究竟“严什么、谁来严、怎么治”等问题,缺乏全面深入思考和客观准确把握,致使贯彻从严治党要求存在“口头化”现象。这影响到贯彻从严治党要求的质量和水平,值得我们深刻反思并认真加以解决。

  要从思想上严,知自律,讲自觉。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识的高度,决定实践落实的深度。“严”字当头,只要在思想上严起来,时时处处严格自律,党员干部自身素质才能过得硬,党组织才能团结和带领广大人民群众,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在保稳定、促和谐、增活力、惠民生的重大举措中,不断加强自我改造、自我完善和自我发展,才能在纷繁复杂的内外环境影响中始终成为各项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要从党章上严,知党纪,讲责任。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我们党作为世界最大的执政党,党员的思想意识、组织纪律、行为规范等如何,直接影响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通过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纪意识。要严格按照党纪党规约束自己,自觉肩负起岗位职责使命,积极做到以身作则,平时工作能看得出来;率先垂范,关键时刻能站得出来;勇当先锋,紧要关头能冲得上去。

  要从法规上严,知敬畏,讲法治。贯彻依法治国理政、规范日常行为、培育法治信仰,离不开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引领示范作用。只有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要求,在作决策、促改革、推发展、抓落实之前,认真思考是否有权限、有多大权限、有没有决策的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是什么、法律责任是什么,等等,自觉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行为习惯,才能真正成为法治实践的引领者和示范者,引导人民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治之风,坚定法治信仰。

  要从制度上严,知程序,讲规矩。制度问题是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党的制度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严格遵守党的“七项组织生活制度”及各项制度,加大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三个能力”建设。严格遵循组织程序。要按照“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要求,自觉做到重大决策严守组织程序、具体实践遵循政治规矩,该请示的要及时请示,该汇报的要全面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要积极参加组织活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争做遵规守纪的模范。

  要从道德上严,知廉耻,讲底线。为官之道首在立德。立德就是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之德,正气凛然、刚正不阿的执政之德,海纳百川、见贤思齐的修养之德。为官之道贵在养德。养德就要多读书,多干实事,向先进典型看齐,自觉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官之道难在守德。从少数领导干部走上违法乱纪不归之路来看,绝大多数都是没有守住品德修养这道关,思想滑坡、道德失范、防线失守,逐渐步入罪恶深渊。因此,领导干部要守住思想道德底线、知廉耻,自觉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净化“生活圈”、“交际圈”、“娱乐圈”,工作讲原则、处事讲法纪、生活守底线,不越雷池、不触“高压线”,积极带头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马东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