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明春 成都“较真”扬尘污染整治

19.11.2013  10:49

    重点整治建筑工地、拆迁(拆除)工地等扬尘源

    昨日下午,成都市扬尘办组织全市城管系统进行《成都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的集中学习宣传培训。这也拉开了成都“今冬明春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该专项整治行动从2013年11月中旬持续至2014年4月中旬,共计5个月。

    新《条例》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施行。成都市扬尘办高度重视此次新《条例》的宣传培训活动,专门邀请了成都市人大法制委的领导现场指导,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和20个区(市)县城管(市容、执法)局的负责人以及局属负责执法工作的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等100余人参加学习宣传培训活动。

    同时,新《条例》的集中学习宣传培训会也拉开了成都市“今冬明春全市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的序幕。冬、春季节是大气污染的高发期,也是扬尘污染防治的重要阶段,成都市扬尘办专门制定了今冬明春全市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整治方案。

    此次整治时间为2013年11月中旬至2014年 4月中旬,共计5个月。整治的主要项目有: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整治、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及绿化带扬尘整治、公路施工扬尘整治、房屋拆迁(拆除)工地扬尘整治、已征待供已供待建地块扬尘整治、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及运营规范整治。整治的重点内容是:建筑工地、市政工地、拆迁(拆除)工地、建筑垃圾运输等扬尘源。

    “拆除工地主要看现场打围是否规范,拆除作业是否湿法作业,建渣是否及时清运或覆盖,出入口是否有防尘措施。建筑、市政工地主要看现场打围是否规范,裸土是否覆盖,出入口道路是否硬化,冲洗设施是否齐全。”成都市扬尘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市和区(市)县扬尘治理执法队伍要发挥全方位综合执法作用,以工地、运渣车监督管理为重点,凡是发生严重扬尘污染的行为必须依法依规给予严厉整治,坚决予以从严从重处罚,以铁的手段保证扬尘治理工作有一个质的提升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