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恶意排污 德阳什邡3企业负责人被行政拘留

02.04.2016  14:09

环保调查人员在取样

企业被调查人员在笔录上签字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日报记者朱雪黎 )4月1日,记者从什邡市环保局获悉,当地3家非法生产企业因涉嫌恶意排污,相关企业负责人日前已被当地公安机关实施行政拘留。这是什邡市首批因环境违法行为,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的案件。今后,环保、公安部门联合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也将成为常态。

3月29日,什邡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当地灵江村叶某私人木炭厂、黄某个体塑料收购作坊、徐某塑料颗粒生产作坊共3家非法生产性企业涉嫌非法排污。依据新《环境保护法》,除对企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外,还应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行政拘留。随后,当地公安与环保部门成立专案组,联合开展专项执法。专案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采样监测等手段,查实上述三家非法生产性作坊在无任何环保治理设施的情况下将生产废水排放到渗坑。

渗坑是指无防渗漏措施或起不到防渗作用的、封闭或半封闭的坑、池、塘、井和沟、渠等。上述三家非法生产作坊没有任何环保设施,在生产过程中将生产废水直接排入没有采取任何防渗漏的土坑中,其行为严重污染所在地环境。“相关涉事企业已实施关闭。”什邡市环保局副局长邢凯表示,下一步,他们将以这3起移送案件为典型案例,开展企业环境守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业主的环保意识,严守合法排污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