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今年723亿支持棚户区改造

27.12.2013  12:36
核心提示: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   26日,中国政府网发布消息,中央财政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大力支持各地棚户区改造工作,在资金补助方面,2013年共下达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约723亿元,比2012年增加59亿元,增长8.8%。

消息称,2013年,全国计划改造各类棚户区304万户,截至11月底,已开工323万户,占目标任务的106.2%,2013年全国棚户区改造任务全面完成。

2013年,城市棚户区改造户均补助19202元,比2012年增加3472元,增长22%;国有工矿、林区、垦区及煤矿棚户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户均补助30418元,比2012年增加14237元,增长88%。

在加大资金支持的同时,中央同时完善和落实了税费减免优惠政策。12月13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两部门发布《关于棚户区改造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这是对7月4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的细化,棚户区改造提到了与加大公租房与廉租房的保障性住房问题同等的高度。

税收优惠范围由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扩大到国有林区、垦区棚户区;明确棚户区改造项目免收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棚户区改造中的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除依法征收土地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外,免收土地出让收入。


另外,为鼓励企业出资参与棚户区改造,今年中央明确企业参与工矿(含中央下放煤矿)、林区棚户区改造以及垦区危房改造的支出,按规定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刚刚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将城镇化时间表进一步细化,提出了三个“1亿”目标。即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区的城镇化。

三个“1亿”的目标中,棚户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推进速度最快。目前,棚户区改造不仅圆满完成2013年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都对2014年的工作提出了初步规划。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24日表示,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基本建成480万套以上,新开工600万套以上,其中棚户区改造370万套以上。目前,多地推出了棚户区改造时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