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破100亿 成都将奖励企业经营者300万

21.04.2015  12:50
核心提示: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3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100亿元台阶,分别再给予企业经营者3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200万元、80万元奖励。     记者昨日从成都市经信委获悉,为支持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成都市经信委于日前正式启动了2014年工业大企业大集团主营业务收入上台阶奖励申报工作。申报时间截至4月30日止。     根据要求,此次申报的企业应为纳入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培育范围,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突破30亿元(或50亿元、100亿元)的工业企业。根据相关政策的奖励标准,将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的,给予企业经营者300万元奖励,以后每跨越一个100亿元台阶,分别再给予企业经营者300万元奖励;对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30亿元的,分别给予企业经营者200万元、80万元奖励。单户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企业应提供包括《成都市大企业大集团奖励专项资金申报表》;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须包括上缴税金与上年同比增幅数据);企业在上年度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行为或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及群体性事件的承诺报告等证明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