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1市州共获1.3亿元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

26.04.2016  10:09

四川在线消息(邵明亮 四川日报记者 张彧希) 4月25日,记者从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日前,省环保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对各市(州)2015年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的核算,将向全省21个市(州)下达2015年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共计1.3亿元。

四川省环保厅副厅长杨雪鸿表示,同比考核基准年,2015年全省共有17个市(州)完成了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任务,按照“等额预分、据实考核、分档扣收”的原则,对未完成目标的4个市(州)实行分档扣收,全省共扣收资金900万元。所扣收资金作为空气质量同比改善激励资金的一部分,在今年清算中统一下达。

另外,同比2014年,今年有3个市(州)未达到改善要求,按照“等额预分、据实考核、统一清算”的原则,扣收预下达资金,并作为其他市(州)环境空气质量同比改善考核资金的一部分,在今年清算中一并统一下达。

据悉,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即“大气十条”)对省政府的考核目标是到2017年,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比基准年(2013年)下降10%以上;环保部最新消息也显示,到2020年,四川省PM2.5年均浓度要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18%左右,PM10年均浓度也要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18%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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