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获1.93亿元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位居第四

16.08.2016  23:09

  记者从省文化厅获悉,日前,2016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出炉,财政部下达专项资金44.2亿元,支持项目944个,其中四川获得专项资金1.93亿元,仅次于北京、江苏、湖南,位居第四。

  今年的专项资金作出重大改革,首次建立牵头部门负责制,重大项目征集、评审分别由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商务部负责,突出顶层设计和政策规划,推动项目遴选与资金分配有机衔接。

  财政部2008年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项用于扶持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截至目前累计安排242亿元,支持项目4100多个,推动了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但专项资金管理也遇到一些问题和挑战。因此,今年首次取消一般扶持项目,其中28.6亿元全部投入重大项目,聚焦媒体融合、文化创意、影视产业、实体书店等8个方面,还新增了15.6亿元的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引入市场化运作模式,培育、遴选一批中央、地方和市场的优秀文化产业基金,支持重点省级国有文投集团加大债权投资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和杠杆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四川在市场化配置资源部分获得1亿元支持。

  可以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基金,类别是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方向为文化产业各细分或相关领域,按有关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设立,组织形式为合伙企业制或公司制,基金管理公司运作规范,投资决策、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