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亿元扶贫基金助力泸州脱贫攻坚

16.06.2017  13:46

 

  今年,泸州市扩大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卫生扶贫救助基金、产业扶持基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的规模,对省上四个扶贫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细化。截至目前,泸州市四项扶贫基金已从建立初2.38亿元扩大到5.3亿元。

  据介绍,目前,泸州市教育扶贫基金规模3543万元,各区县均达到500万元以上规模。卫生扶贫基金规模3812万元,各区县均达到500万元以上规模。产业扶持基金规模2.88亿元,泸州市324个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规模均已达到50万元及以上(平均每村达59.2万元),全市所有非贫困村也按村内贫困户1000元以上/户建立了产业扶持基金。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总额已达1.68亿元,根据各区县与合作银行协议原则上按分险基金1:10比例投放扶贫小额信贷,全市扶贫小额信贷贷款额度可达16.8亿元。

  根据要求,各区县要按照四个扶贫基金管理办法,落实相关部门及乡镇、村的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全面执行四项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四项扶贫基金。其中,非贫困村贫困户产业扶持基金可设在乡镇政府,以乡镇为单位专户存储,分村使用,分村核算。同时,各区县要确保四项基金余额满足救助需求,特别是教育、卫生扶贫基金使用后要及时补充,充分体现可持续性。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每户每年500-5000元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在享受现有普惠性教育资助政策后,仍面临与就学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如:购买校服、文具用品、校内伙食等费用困难),避免贫困家庭子女因经济原因辍学。救助标准根据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状况和基金支付能力酌情确定。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阶段就读的子女,且户籍在本县(区)区域内,都可以申请教育扶贫救助。

   >>发放方式

  教育扶贫救助基金的发放,原则上采用银行直接“打卡”的方式发放。对于确不具备直接“打卡”发放条件的地方允许通过现金方式发放。采取现金发放方式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范。

   >> 申请程序

  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教育部门审定-村上公示-拨付发放。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每户每年500-5000元

  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在享受现有医疗保障政策之后,仍面临与看病就医直接相关的特殊困难救助(如:未纳入报销的门诊费用,以及转院异地就医未能完全报销的合规费用等),避免因经济原因导致农村贫困患者得不到及时合理救治。救助标准根据贫困家庭实际困难状况和基金支付能力酌情确定。一般控制在每户每年500-5000元之间。特殊情况需要突破上限标准的,须经县区人民政府批准。

   >> 发放方式

  救助基金的发放,原则上采用银行直接“打卡”的方式发放。对于确不具备直接“打卡”发放条件的地方允许通过现金方式发放。采用现金发放方式必须严格执行现金管理规范。

   >> 申请程序

  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本人申请-村级初审-乡镇复审-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审定-公示-拨付发放。

   产业扶持基金每户不高于10000元

  产业扶持基金是由贫困村使用各级政府拨付的专项资金、社会捐赠资金等设立的,用于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产业的引导资金。支持贫困户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村电商、农旅结合、农产品加工等产业业态,也可用于支持对集体经济组织,但应遵循保值增值的原则。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贫困户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原则上每户不高于1万元。

  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脱贫不脱政策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后,在脱贫攻坚期间,即2020年前,仍可申请使用产业基金发展产业)。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产业扶持基金应按章程要求履行相应决策、公示程序,并明确资金用途、使用期限、退出回收机制等。贫困户从申请到领取资金的时间不超过20天。

   >> 发放方式

  如果借款贫困户发生自然灾害、瘟疫、重大市场风险和家庭重大变故等特殊情况,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核查核实,做好工作记录,经借款贫困户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审定、驻村第一书记签字确认、公开公示后,延长还款期限或予以核销。

   >> 申请程序

  农户申请-村级审核-张榜公示-签订合同-“打卡”到户。

   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每户不高于50000元

  分险基金是有扶贫任务的县(市、区)筹集用于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分担扶贫小额信用贷款损失的资金。扶贫小额信贷分险基金划入签约银行专户存储,签约银行按照分险基金规模的一定倍数投放贷款(原则上按1:10放大),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由财政贴息的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服务业及其他增收项目,实现增收致富。建档立卡贫困户借款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年,原则上每户不高于5万元。经授信评级后,由贫困户根据授信额度自愿申请贷款。

广元市全面完成2017年上半年扶贫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广元市积极推进扶贫民生工程建设,截止6月底,各类扶贫民生项目实施进度较快,已完成总工程量的65%。减少农村贫困人口37928人,占年度目标任务的55.扶贫与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