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拟新增政府债务589亿元 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

02.06.2016  05:10

  《关于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提请5月30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根据报告,四川省拟新增政府债务589亿元,债券资金将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优先用于保障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严禁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明令禁止项目。

  该报告披露,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四川省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8397亿元,比上年债务限额新增589亿元。拟新增举债589亿元构成主要为:承接中央转贷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4.9亿元和发行政府债券584.1亿元。同时,中央出台新增支出政策,相应需要新增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亿元,省政府提出动用省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予以保障。上述两个事项,使省十二届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的全省预算和批准的省级预算发生调整,调整结果为: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债务收入”预算全省和省级均调整为275.1亿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预算全省和省级均调整为4.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全省和省级分别调整为6860亿元、2297.6亿元,“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省级调整为199.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债务收入”预算全省和省级均调整为30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全省调整为1333.1亿元,“债务转贷支出”预算省级调整为309亿元。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此之前对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建议债券发行工作结束后,应在一个月内将债券发行、资金筹集、发行费用等情况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9月底前,应将细化到具体项目的分配方案和细化到支出科目的调整预算表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责任编辑:吴俊凡 来源:四川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