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多数人认为刚性维稳易导致极端事件

15.03.2014  01:23

   极端化事件难题破解 决不饶恕对无辜群体施暴

  极端化事件就是做人做事突破了社会底线,突破了价值、心理、理解力、情感、容忍度、规则的底线。暴力的使用是极端化事件最主要的特征,恐怖袭击则是极端化的最高表现。一段时间以来,极端化事件频发,暴戾之气弥漫,公众脆弱的神经一再受损。有人据此称:如今,戾气弥散,社会正在“变狠”。也有人认为,这些恶性事件是个别人生活不如意要“报复社会”的扭曲心理作祟。不管什么原因,这种非理性和极端的举动都超越了法律和社会的底线。

  但面对这些极端化事件,网上言论中却可以看出公众有这样一种纠结的情绪:对于极端暴力事件,公众的态度是一致的——谴责和憎恨,但对施暴者的个人背景经历,似又抱以矛盾和同情的心理。我们应该如何看待极端化事件?首先,每个人都是社会一分子,都不可能割裂社会而存在。其次,任何冤屈都不能成为戕害无辜的理由。第三,任何危害公共安全、伤及无辜者生命的行为,都必须绳之以法,接受法律的严惩。

  特邀专家:

  北京语言大学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教授 郑承军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张国清

  重庆大学新闻学院院长、教授、博导 董天策

  课题组成员:贾立政 陈阳波 魏爱云 徐艳红 刘赫

  3月1日晚,8名暴徒手持长刀,从云南昆明火车站前广场到临时候车室、临时售票区、第一售票大厅,一路杀戮而来,造成29人死亡143人受伤。这是一起有组织的、严重的暴力恐怖袭击事件,这种极端化罪恶行径被国内外舆论一致谴责。

  除了发生在昆明的这种人神共愤的极端化暴力恐怖事件外,近年来,各类社会性的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也不时发生,施暴者的暴戾、残忍、非人性令人瞠目。极端化事件为何频频发生,社会对此如何看待,政府又应当有何作为?人民论坛问卷调查中心于2014年2月20日至2月28日,进行了为期9天的网上问卷调查。

  六成多被调查者认为极端化事件对自身生活有影响

  当问到,“对于近期发生的社会极端化事件,您的第一感觉是什么”时,排在前三位的分别为“谴责”(52.28%)、“震惊”(26.37%)、“见怪不怪”(12.13%)。另外,受调查者对于“这些极端化事件会给您带来最大的影响”的态度,“缺乏安全感,有时莫名地紧张和焦虑”以38.9%的得分排在第一位,排在第二位的是“提高对陌生人的警惕,影响人际信任关系”(29.11%),即共有68.01%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活受到了影响,而认为“对我的生活没有什么影响”的也达21.47%。

  上述调查结果揭示:首先,公众对极端暴力事件的第一态度是“谴责”。其次,极端化事件对公众本人生活的影响认知也存在多元化。认为社会是一整体,自己身处其中,发生极端化事件,自然也会缺乏安全感,且会影响人际信任关系的占多数,但认为这些事件只是偶发,距离自己生活遥远的也不在少数。这也从一个角度说明,社会的冷漠及不信任的程度在加深。正如托克维尔曾经这样评说法国人,“人们彼此相似,却对彼此的命运互不关心”。 第三,还有小部分人对此类事件“见怪不怪”,说明部分公众的麻木表现,其认知能力有待提高,正如一位网友所言:针对无辜群众的暴力行为无论其借口多么伟大,动机多么正当,我只送他一句话,“罪大恶极,严惩不贷”!

   八成多调查者不认同仅性格原因会导致极端化事件发生

  在这些极端化事件中,什么原因导致惨案一再发生?谁是主因,社会还是个人?被调查者在回答“极端化事件的引发主要是因肇事者自身性格偏执、报复心强等原因造成”,对此表述“不太认同”的得票率为38.65%,排在第一位,“不认同”为35.87%排在第二位,“非常认同”和“认同”分别为13.23%和12.35%。由此可以看出公众还是相当理智,且看问题也较全面。

  大家都清楚,任何事情的发生都不是孤立的,所有“极端事件”的背后都有一种敌意存在。犯罪心理学的基本理论认为,任何一种犯罪心理都是内、外不良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从主观上看,个体主观上对挫折的错误认识是根本原因,因冲动情绪简单地为泄私愤而泛化报复目标是直接推动原因;从客观上看,社会经济发展中贫富差距扩大、民众心理失衡是产生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主要社会原因。个人权利保障机制不健全、人民群众的合理需求未得到保护是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发生的潜在原因。

   八成以上被调查者认同要从严从重打击施暴者

  对于极端化事件中的施暴者应该持什么态度?被调查者在问及“对暴力制造者施以同情或‘鸣冤’是对无辜受害者的再次伤害,应被批判”时,持“非常认同”(39.91%)及“认同”(28.3%)分列第一和第二位,而“不太认同”(12.33%)排在第三位。对于“无论有怎样的借口或理由,对无辜者施害都应从快从严从重打击”这一说法时,持“非常认同”的达61.73%,“认同”的为22.05%分列第一和第二位,二者相加合计为83.78%,可见公众对极端事件施暴者持不饶恕态度。

  但是对于这个问题,仍有一成多受调查者“不太认同”对施暴者进行批判的态度多少有点让人意外。持这种态度的公众认为施暴者一般多为弱势群体,而当前法治暂不健全,社会保障还不完善,再加上社会的冷漠和不公,才迫使他们走上非理性化和极端!从网络舆论可看出,一部分网民相当情绪化,有将暴力行为“合理化”甚至“英雄化”的倾向。这是我们应当高度关注和引导的思想动向。何时何地,对每位公民而言,体制的缺陷和官员的失范也好,自己的冤屈与他人的堕落也罢,都不能成为伤及他人、弃法律尊严于不顾的理由和借口。如果这种伤及无辜的“冤者”越来越多,下一个轮到我们的受害机会,还会小吗?

   公众对媒体应如何报道极端化事件存有分歧

  对于“极端化事件容易传染,媒体传播与评论应慎之又慎”,受调查者“不太认同,公众有知道事件来龙去脉的知情权”(35.16%)排在第一位,其次依次为“非常认同,媒体应该客观,否则容易产生负面效应”(30.55%)、“非常不认同,报道新闻是记者天职”(16.71%)及“比较认同,媒体不宜过度渲染细节”(16.35%)。

  公众对媒体如何报道极端化事件态度不一,一方面说明公众素质有长足进步,但另一方面也说明公众媒介素养仍有待提高。对于此类“骇人听闻”的热点和极端社会现象,满足公众的知情权是必须的,否则,记者即是失职,但是怎么报、极端化事件是否具有传染性、传媒的职责有哪些,公众并不完全明了。而“您了解极端化事件来龙去脉的渠道有哪些”,近七成被调查者选择了“网络媒体,如门户网站及论坛”和微博、微信等网络社交平台(67.44%),仅有不到三成的被调查者是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如电视、广播及报纸”(27.81%)知晓的。

  网络媒体确已成为当今人们获取信息的最重要渠道及来源。但网络媒体的声音多且杂,缺乏引导,网络舆论群体中个体之间差异容易被消解,个人的认知水平也容易下降。法国著名的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曾在其名著《乌合之众》里谈到,当个人融入群体精神之中时,“从他们成为群体的一分子那刻起,博学者和不学无术者都一样没有了观察能力”。因此,对于网络舆论中出现的各种观点和声音就需要传统主流媒体来补充和引导。

  由于极端化事件确实存在交叉传染的可能,因此,媒体在报道一些极端的、暴戾的、丑恶的社会现象和热点事件时,新闻媒体的理性分析、理性判断、理性报道就显得特别重要。要本着对受众负责的态度,旗帜鲜明地承担起媒体弘扬正气、鞭挞邪恶的社会责任,绝不能人为地为追求新闻的“轰动效应”而肆意炒作,渲染社会矛盾,也不能“见风就是雨”轰炸式、跟风式地扩大传播途径,激化社会情绪,要尽媒体的最大能力,降低或消减极端社会现象引发的负面影响。

   极端化事件风险如何防范

  受访者对于“刚性维稳易导致极端事件,应变刚性维稳为柔性维稳”的态度,“非常认同”(34.29%)和“认同”(30.98%)分列第一和第二位, “不太认同”及“不认同”的共27.23%。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公众对过去多年因群众上访而导致的政府刚性维稳的社会反感程度。(当然,这里所说的刚性维稳跟严厉打击暴力恐怖袭击是两码事。)为此,中国信访制度也正在进行重大变革。2013年11月,有权威消息称,国家对各省市不再搞全国范围的信访排名、通报,有关部门确立了“把矛盾化解在当地”的新思路。习近平总书记近日还说:“维权是维稳的基础,维稳的实质是维权”。其实只要努力维权,逐步落实公民的各项权利,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在回答“减少极端化事件,从社会层面来看,当前亟待破解的难题有哪些”时,“特权过多,仇官仇富导致心理失衡”(78.92%)排在第一位,“利益失衡,社会不满情绪潜滋暗长”(78.03%)及“保障体系不健全,底层民众在挫折面前容易绝望”(77.37%)分列第二和第三位。其他依次为“利益诉求和情绪疏导渠道不畅”、“贫富差距拉大,阶层割裂”、“缺乏互信,道德沦丧”。

  特权及特权引起的腐败已是多年积累的难题,特权及特权之下的仇官仇富心态已不容忽视,党和政府也注意到了这个问题,自新一届领导集体上任以来,下大力气整治腐败,反“四风”也好,八项规定也好,治腐的力度、广度、深度都超过以往,成绩是有目共睹的,真正做到了“老虎”、“苍蝇”一起打。

  综上,从科学角度而言,个人极端暴力犯罪的发生虽然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施暴者病态的犯罪心理,但背后所反映出的社会问题同样比较复杂。如何有效地防控风险,不是一、两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共同应对,才能保障社会和谐有序、健康发展。

  (执笔:人民论坛记者 徐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