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王章锐同志为烈士

08.08.2014  11:26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天琪) 今(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就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追认王章锐同志为烈士的请示》做出批复,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省政府评定王章锐同志为烈士。

        王章锐,男,汉族,生于1987年11月,四川省高县文江镇人,生前系高县公安局文江镇城关派出所民警,三级警司。2013年7月1日,在处警过程中,王章锐同志与持刀犯罪嫌疑人英勇搏斗受伤,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不幸光荣殉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