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刘元兵同志为烈士

09.10.2014  12:12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李天琪)近日,根据《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省政府评定刘元兵同志为烈士。

        刘元兵,男,藏族,1971年7月31日出生,四川省汶川县人,生前系汶川县草坡乡樟排村地质灾害监测员。2013年7月22日,刘元兵同志在紧急疏散遭遇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的群众时被滑坡山体掩埋,不幸英勇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