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静音”模式 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考中考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

07.06.2022  01:41

   渠县 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高考中考考试期间噪声污染监管的通告通告〔2022〕9号

  为加强高考中考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声污染,给广大考生营造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高考期间城区噪声污染治理,结合我县实际,现通告如下:

   一、禁噪时间

  2022年6月4日至6月15日

   二、禁噪区域

  县城区域。

   三、禁噪要求

  1.考试时间,8:00—18:00考试时段,考点学校( 渠县 中学、 渠县 职专、 渠县 第二中学、 渠县 三小、 渠县 二小、 渠县 五小)周围300米范围内,严禁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作业活动。

  2.禁止午间、夜间(中午12:00至14:30,夜间20:00至次日凌晨7时)从事建筑施工作业、室内装修活动和其他噪声超标活动。

  3.严禁在公共场所组织文化娱乐(广场舞等)、营销宣传等噪声超标的活动;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不得使用大功率音响举办晚会、家庭舞会等。

  4.考点周边其他学校,暂停使用校园广播系统,不得开展校园课间“大活动”或其他集体活动。

  5.考试期间,禁止商户使用高音喇叭或采用其它高噪声的促销活动。

  6.严格管控机动车噪声污染,考点及周边路段禁鸣喇叭。

  7.县生态环境局、县环治办、县综执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运局、县文旅局要值班值守,在关键时段、主要地段、重点场所要开展联合巡查、督导、整治工作,全力管控高考期间噪声污染。

  8.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考期间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处理。

   四、举报电话

  县生态环境局 7322060

  县公安局 110

  县综执局 7555111

  县环治办 7219098

  县住建局 7322839

  县市场监管局 7201423

  县交运局 7322070

  县文旅局 7323048

  特此通告

   渠县 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