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全文发布

10.02.2018  17:51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2018年1月27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陈光志

  各位代表:

  我受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并对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建议,请予审查。

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中共四川省委团结带领全省各族人民,万众一心、攻坚克难,奋力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奠定了新时代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坚实基础,是四川各项事业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的五年。过去五年,也是我省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迈出重大步伐、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不断加强、依法治省全面深入推进的五年。

  五年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省委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新部署,在坚定正确政治方向上旗帜鲜明,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上始终不渝,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上彰显担当,在联系代表服务群众上倾心用情,在推进人大事业发展上勇于创新,人大工作和建设在历届基础上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重大决策部署,推动人大事业蓬勃健康发展

  常委会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省委领导下,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力举措,确保党中央积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决策部署在全省各级人大顺利推进。

  切实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的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积极配合省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和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意见,安排部署新形势下我省地方人大工作。常委会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加强督查,推动中央、省委两个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贯彻落实。通过省市县乡四级共同努力,各级党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人大重要事项、重要工作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人大依法履职水平进一步提升,呈现出工作思路清晰、工作程序规范、工作成效明显的新气象。我省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经验得到全国人大肯定。

  全面推动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立法法修改后,常委会在省委统一领导下,将积极稳妥推进设区的市和自治州行使地方立法权,作为推动依法治省的关键性工程来抓,科学制定并实施推进市州地方立法工作方案。按照“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常委会分两次作出决定,确定我省所有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指导市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各市州均已按规定设立了人大法制委和常委会法工委,立法队伍建设实现历史性突破;指导市州制定立法条例,梳理立法需求,科学编制立法规划和计划,制定相关工作程序和规则。各市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经常委会批准,已出台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实体性法规35件,标志着我省地方立法步入新的发展阶段,立法工作作为依法治省先决条件和重要环节得到有效加强。

  规范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有关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重大部署,常委会及时修订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地方性法规,进一步明确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细化了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了相关工作机制,强化了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了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要求,在全省各级人大广泛深入开展衡阳破坏选举案、南充拉票贿选案和辽宁拉票贿选案警示教育,邀请省纪委、省委组织部负责同志进行专题宣讲,对遵守换届纪律提出严格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推动党中央、全国人大关于确保换届选举风清气正的各项部署和要求在我省全面落实;大规模开展工作培训,引导各地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政策法律界限和舆论导向;加强对重要情况和工作的协调处理,加大对换届法纪执行情况的检查督查,始终保持了对违法违纪行为“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市县乡三级人大换届选举和省十三届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圆满完成,是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巩固了我省良好政治生态。

  二、大力加强立法工作,夯实治蜀兴川法治根基

  常委会坚持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与体现地方特色相结合,突出重点领域立法,着力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五年共制定、修改和废止地方性法规73件,批准市(州)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例、单行条例105件。

  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注重在立项、起草、论证、审议等环节发挥主导作用。结合四川实际,统筹协调立法需求,科学编制和认真实施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根据省委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充实。列入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的79件立法项目,已经完成或进入立法程序。建立工作联系和沟通协调机制,广泛组织动员政府和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活动。代表在立法活动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彰显,五年来,代表共提出有关立法的议案、建议191件,被采纳、吸收并列入立法计划14件。健全统一审议制度,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专业优势和法制委员会的统审功能。注重主动牵头组织起草事关全局和人民群众关注度高的法规草案,五年共牵头起草16件法规,数量较往届大幅增加。

  突出立法对改革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四川实践,以立法推动和保障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发展。服务脱贫攻坚重大战略部署,在全国率先制定体现精准扶贫思想的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制定或修改村镇供水、农村公路、农村能源等条例。围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一号工程”,修改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着手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立足放活市场“无形之手”,规范政府“有形之手”,制定或修改高速公路、酒类管理、政务服务、财政监督、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政府规章设定罚款限额等方面的法规。着眼推进民主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体制创新,修改代表法、选举法、村委会组织法的实施办法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制定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加快多元化解纠纷立法工作等。聚焦民生“痛点”,释放法治红利,制定就业创业促进条例、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和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公共图书馆等条例,两次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着手制定教育督导条例、修订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为守护和展示巴蜀大地自然生态之美、多彩人文之韵,制定或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辐射污染防治、野生植物保护、河道采砂管理、散装水泥管理和世界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法规,特别是及时修订环境保护条例,以严格的制度推动和保障美丽四川建设,营造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美好生态环境的法治氛围。

  提升科学民主依法立法水平。提请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立法条例,进一步健全立法机制,为立法工作提供制度性保障;建立并充分发挥法制工作联系点、立法咨询专家库和立法评估协作基地作用,整合社会立法资源,优化立法要素配置。立法中注重倾听代表意见、邀请专家介入、扩大公众参与,五年共有代表1500余人次、专家学者1200余人次参加立法起草、调研、论证等工作,召开听证会、专题研讨会等400余场次,听取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意见,广泛凝聚社会共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对全省现行300余件地方性法规进行全面清理,废止16件、修改23件,着重解决与上位法不一致、与改革不适应、与发展不协调等问题。开展重要法规立法前、立法中和立法后评估,对制度设计的科学性、法规条文的实用性、法规执行的有效性等作出客观评价,为不断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提供参考依据。

  三、围绕中心加强监督,有效服务全省工作大局

  常委会紧紧围绕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按照省委批转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五年共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68个,组织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9次,对23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备案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2035件,推动全省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

  服务经济健康发展。高度重视规划对经济发展的牵引导向作用,开展对“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工作,及时批准调整发展增速等指标,为转方式调结构预留空间和余地;开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题询问,督促规划编制更加适应经济新常态、体现发展新理念、符合时代新特征。坚持每年听取和审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开展经济形势分析,就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意见建议。加强预算审查监督,督促将“四本预算”全部提交人代会审查,并根据需要批准预算调整;督促将全部省级部门预决算提交人大审查;建立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合理性、规范性,增强预算审查的针对性、有效性;开展预算联网监督,实现对预算执行的实质性监督和全过程监督,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健全审计工作和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常委会报告机制,每年听取并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整改报告,加大对报告反映问题整改的监督力度,五年共督促整改问题金额171.7亿元、处理相关责任人员675人;去年首次对部分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增强了人大监督的权威性和审计监督的严肃性。围绕省委重大经济部署主动作为,分别听取和审议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工业经济发展、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工作、内部审计条例贯彻实施等情况报告;连续两年围绕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开展“项目年”专项监督;审议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报告、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及审计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地方政府债务限额。这些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提供了有力法治支撑。

  依法推进脱贫攻坚。常委会始终把推动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头等大事。制定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专项监督五年工作方案,省市县乡四级人大联动,各级代表广泛参与,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四轮全覆盖、大力度、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持续有力督促各级政府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条例,不断提升依法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能力和水平;注重执法检查成果运用,列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清单,“点对点”向有关部门和市州反馈,并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听取和审议省政府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报告,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住房建设、教育医疗等热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常委会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力监督,得到群众衷心拥护、社会广泛认同和省委充分肯定。

  着力民生持续改善。常委会把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作为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开展食品安全、消防、道路交通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督促各级政府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民生建设首要位置,坚决守住安全红线;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养老服务业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督促解决养老服务财政支持、医养融合发展、异地就医结算等问题;开展全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专题询问,要求加快公立医院改革,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听取和审议全省财政教育资金投入及绩效情况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等专题报告,开展义务教育法执法检查,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听取全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报告,开展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社会化;听取和审议侨务工作报告,督促畅通侨务引智引资渠道,维护侨胞正当合法权益;听取和审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第二个十年行动计划、民族自治地方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建立以及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等报告,推动加大民族地区投入、保护优良生态环境,促进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常委会把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了解民生疾苦、维护群众权益的重要渠道,五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电1.3万余件、来访2万余人(次),通过加强信访调研和信息综合分析,把群众信访反映集中的问题纳入监督议题,促进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助推美丽四川建设。常委会把推进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按照环保法和节约能源法的规定,每年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听取长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城乡污水处理、城镇体系规划修编等专项工作报告,重点围绕打好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进行认真审议,并加强对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监督;对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水法、气象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开展水土保持法及实施办法执法调研和发展节能环保产业专题视察等活动;积极参与省级环保督察、配合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主题鲜明的“环保世纪行活动”。通过持续不断加强监督,为提高我省生态文明建设制度化法治化水平作出了贡献。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牢牢把握省委“三个不可低估”重大判断,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法治四川建设新形势,听取和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两次听取和审议加强行政监察、建设廉洁政府专项报告,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执法检查,推动从源头上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听取和审议法院行政审判、环境资源审判和检察院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报告,督促严格公正司法;连续三年听取“两院”半年工作汇报,支持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做好法官检察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等重点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每年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是宪法法律赋予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五年来,常委会就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23个,任免和批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71人次,组织宪法宣誓活动14批67人次。

  芦山地震发生后,常委会及时听取有关情况报告并作出决议,同时批准省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为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有力支持;作出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省的决议和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作出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决定,为扎实抓好全面创新改革“一号工程”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作出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决定,科学确定符合四川实际的适用税额;作出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依法维护城乡建设秩序;作出促进全民阅读的决定,服务“书香天府”建设。常委会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体现了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干部相统一,规范任免工作程序,组织拟任命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在常委会会议上作拟任职发言,任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并颁发任命证书,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公仆意识和责任意识。适应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需要,作出四川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及主任、副主任、委员宪法宣誓有关事项的决定。在省委领导下依法行使任免权,为我省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

  五、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常委会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逐步健全服务、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制度和办法,探索建立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制度,代表工作取得明显进步。

  提高议案和建议办理质量。省十二届人大历次会议主席团交由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166件议案,涉及147个立法项目和19个监督项目,已全部列入当年工作计划并完成审议工作,实现了议案办理与常委会履职有机结合。对代表提出的4550件建议、批评、意见,常委会加强办理工作的制度设计和督办考核,修订完善办理办法,通过“清单制+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承办主体责任,建立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代表制度,坚持代表建议重点督办制度;创新办理方式,建立网上办理系统;创新评价机制,开展省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工作评议并进行满意度测评;创新报告制度,新增听取“两院”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这些举措推动了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保障和规范代表依法履职。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五年共邀请全国人大代表80人次、省人大代表375人次列席常委会会议,召开列席代表座谈会25次;组织全国人大代表900余人次参加执法检查和视察调研,省人大代表平均每年有600余人次回到原选举单位参加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制定学习培训计划,五年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各类专题培训270余人次,组织省人大代表履职培训900余人次;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建立健全代表履职登记、履职工作公开、履职情况报告和履职效果评价等制度,推动全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全覆盖。

  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机制,搭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多种形式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活动。在广泛开展“走基层—人大代表在行动”基础上,根据精准扶贫工作需要,把投身脱贫攻坚作为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内容,倡导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全省26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累计提出有关建议3.65万余件次,捐款捐物近2亿元、资助贫困学生9万余人次、提供就业岗位18万余个,树立了代表的良好形象,增强了群众对代表的信赖。召开贯彻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暨“人大代表再行动”现场经验交流会、全省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座谈会,推广代表为贫困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再行动”活动不断深化,进一步形成助推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六、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五年来,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为目标,凝心聚力抓好常委会和常委会机关各项建设。

  以作风建设为抓手,着力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按照中央、省委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每年召开组成人员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一系列重大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深入学习领会省委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着力解决宗旨意识、履职能力、工作作风、服务效能等方面的问题。强化“四个意识”,人大干部队伍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的新风貌逐步形成。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着力提升人大工作水平。常委会着眼人大工作创新发展,加强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建设。修订常委会议事规则和组成人员守则,组织修改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提高议事质量和议事效率;制订和完善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联系群众服务基层、改进学风文风会风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人大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能,严格工作纪律,提升工作水平。坚持把调查研究作为行使各项权力的必经程序和重要环节,五年完成上百项重点课题调研,夯实了依法履职的基础。

  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常委会积极支持和保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大工作,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向社会公布法规草案,五年共收到立法选题建议71件,许多好的建议意见得到吸收采纳;坚持公开征集监督选题,根据群众意见科学制定年度监督计划;五年共邀请202名公民旁听省人代会和常委会会议,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30次。

  常委会还不断加强人大宣传工作和内外交流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组织新闻媒体积极宣传人大制度、人大工作和人大代表。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配合开展立法调研、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完成民法总则等46部法律草案在我省的意见征集工作。接待香港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来川调研视察。加强与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交流;加强对全省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和指导,五年共邀请165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和乡镇人大主席列席常委会会议。加强对外交往,先后接待北欧和波罗的海国家议长代表团以及澳大利亚、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的地方议会、政府和友好组织代表团90批次,配合全国人大外事委承办在川召开的中欧议会、中加议会定期交流机制会议。

  各位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省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的结果,是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密切配合的结果,也是全省各级人大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表示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发展历程鼓舞人心,实践经验弥足珍贵。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认真总结五年工作经验,对于我们在新时代毫不动摇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与时俱进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不断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个方面。我们坚持以党的基本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切实加强常委会思想政治建设,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我们在人大工作中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紧紧围绕省委的决策部署,统筹安排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省委治蜀兴川各项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健全请示报告制度,严肃认真向省委报告全面工作,主动请示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作为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我们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始终把人民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和检验人大工作的根本标准,着力推动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我们主动适应人民群众新期待,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自觉地把人大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我们不断探索和实践加强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新途径,总结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做法经验,建立健全代表联系群众更加密切、集中民智更加广泛、反映民意更加及时、服务群众更加全面的长效机制,确保代表联系群众经常化、有实效。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我们深刻认识人大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服务意识,咬定中心不放松,扑下身子抓落实,使人大工作成为推动四川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牢牢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履行职责,全力保障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稳定经济增长、脱贫攻坚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等重点工作,全力推动省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我们切实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地方国家机关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协调一致地高效运转,形成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整体合力。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人大工作作为基本遵循。我们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努力践行省委“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人大各项工作,自觉做法治四川建设的崇尚者、践行者和推动者。我们坚持把改革与法治、规范与创新有机统一起来,大力推进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大力保证宪法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大力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我们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代表大会和全体代表监督下,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行使职权、集体决定问题,保证了常委会通过的法规、作出的决议更好体现人民的共同意志,更加具有权威性。

  过去五年,我们始终把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作为推动人大工作的不竭动力。我们认真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的新要求,根据省委对开创地方人大工作新局面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做好人大工作的组织原则和重点内容,着眼于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解决新问题,扎实有序推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我们坚持创新实现精准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的机制和程序,坚持创新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的方式和方法,坚持创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和途径,坚持创新完善符合人大特点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努力构建符合新时代特征的、更具生机活力的人大工作新格局。

  各位代表,经过五年的实践和探索,省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有了长足发展,成绩来之不易。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特别是对照党的十九大“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的新要求,对照省委治蜀兴川总体工作的新格局,对照全省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依然任重道远。

今后工作建议

  党的十九大对决胜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作出战略部署,为我们描绘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宏伟蓝图。中共四川省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提出了“一个愿景、两个跨越、三大发展战略、四项重点工程”战略谋划。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奋力推进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现在,新一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已经组成,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即将选举产生。我们衷心希望,新一届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省工作大局,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加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保障,为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应有贡献。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经济强省、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一、毫不动摇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

  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引领方向,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更加坚定“四个自信”,在省委领导下依法充分行使各项职权,确保党中央战略部署和省委重大决策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建立请示报告清单制度,凡属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都要及时向省委请示报告,并依法按程序做好相关工作。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在常委会工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带领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

  二、健全人大主导立法的体制机制

  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报请省委批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坚持立法中的重大事项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加强立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健全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体制机制。以提高立法质量为目标,继续加强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工作。充分发挥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办事工作机构牵头起草重要法规草案的作用。实施好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和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完善法规草案征求人大代表意见制度。加强对市州立法工作的指导,提高市州地方性法规质量。

  三、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

  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要在“全面担负”上下功夫,统筹推进常委会各项职权的依法行使。认真执行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抓住治蜀兴川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聚焦全面创新改革、扩大开放、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完善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法规制度;对现行地方性法规再次进行全面清理,及时修改或废止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的法规。坚持问题导向,紧扣实施“三大发展战略”,推进“四项重点工程”,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建设文化强省,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等方面,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创新监督载体、加大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探索完善质询机制,视情况适时推动质询工作开展。支持和监督国家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加强预算审查监督,促进预算法和审计法严格贯彻实施。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和法制统一。贯彻落实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与政府沟通协调,制定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计划,完善讨论决定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决定决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任免工作要在党委领导下,继续完善任前法律考试、任前说明、任职发言、宪法宣誓、颁发任命书等程序,探索听取履职情况报告、开展述职评议等方式,加强对被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

  四、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建设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要在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更好发挥代表作用上下功夫。继续坚持并不断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紧紧依靠代表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实现代表参与常委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常态化;进一步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增强代表执行职务的权威性和实效性;更加广泛组织和动员代表投身脱贫攻坚和法治四川建设;加强代表履职管理监督,完善履职登记、公示、反馈等制度。

  五、全面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精心组织、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在人大工作中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进一步健全人大组织制度、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切实提高依法履职效能。加强专门委员会建设,合理划分各专门委员会工作领域。围绕改革稳定发展的问题,围绕群众最盼、最急、最忧、最怨的问题,身入心至,广泛开展调查研究,为人大履职打牢基础,为省委决策提供参考。密切与市县乡三级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与支持,推动县级以上人大机构规范设置。

  各位代表,新时代宏伟蓝图鼓舞人心,中国梦光明前景催人奋进。我们坚信,省十三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必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四川省委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各项决策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凝聚力量、砥砺奋进,不断开创我省人大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郑玮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