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应用型人才评职称 降低对外语和论文的要求

24.03.2016  08:43

  应用型人才评职称 降低对外语和论文的要求

  □华西都市报记者 席秦岭 李媛莉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这份意见中,“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的提法令人耳目一新。

  是否所有专业技术人才评职称时都不看论文了、不考职称外语了?我省将有何动作?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其进行解读。

  专家解读“松绑”并非面向所有人

  记者注意到,“不将论文等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都出现在意见的第四点,涉及创新人才评价机制方面。

  写论文,难!发表论文,难上加难!

  这是许多人的感受。然而,在现行的职称评价体系下,相当部分领域都对发表论文有要求。

  在某科研机构工作的赵先生看到该意见后,提出疑问:这个意见是否对大学教师、科研院所的工作人员评职称也松了绑?

  对此,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说,特别要注意意见中“应用型人才”这5个字。这意味着,这项政策的松绑仅局限于一些领域的操作层面,而对于科研院所、高校等研究机构的工作人员来说,评职称时对发表论文依然会有不同的要求。

  成都某学术期刊负责人也表示:“《意见》明确了评职称不看论文主要是针对应用型人才,这就区别了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不同的工作特点,有利于对不同类型人才的评价和激励。”

  不看论文如何评价?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

  应用型人才评职称不看论文了,那如何评价考核?

  意见提出了改进人才评价考核方式的方向。要求发挥政府、市场、专业组织、用人单位等多元评价主体作用,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应用型人才评价应根据职业特点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

  2000年,我国启动了西部大开发战略,我省为了改变“孔雀东南飞”的状况,同步启动了专业技术人才的评价改革。

  意见提到的“应用型人才评价应根据职业特点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正是当年四川改革的方向。

  省卫计委系统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职称晋升实行双轨制,降低对外语、论文等要求,在考核时增加了工作量、工作日志、临床报告、现场答辩、继续教育等要求,引入了一部分相对优秀的人,并让他们留了下来,最终为当地的发展发挥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