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获20个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

19.03.2014  17:34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第一批)立项名单。经四川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审查、意见双向反馈、社会公示等环节,我校申报的《区域教师教育协同创新模式的研究与实践》等20个项目被立项为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教学基本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研究,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川省教育厅每四年都将结合本省高等教育实际,以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为主要研究内容,开展为期四年的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工作,坚持教改项目要与“质量工程”建设工作相结合、与下一届“教学成果奖励”项目孵化培育相结合、与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重在创新、试点和增强实效性。按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3〕781号)要求,“四川省2013-2016年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将在2013-2014年期间分两批完成立项工作,本次在2013年各校校级立项的基础上,全省共立项776个省级教改项目。各项目组应按照“边研究、边改革、边实践”原则开展教研教改,切实解决人才培养中存在的问题,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省教育厅也将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项目,将予以撤项。

  加强教学改革研究与实施是加强教学基本建设,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同时,也是四年后各级教学成果奖评审的基础和依托。为鼓励教师以教改研究为先导,以教改成果应用为支撑,不断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学校“十二五”期间深入实施“重要教改成果培育计划”,每年均资助立项一批校级教改项目,并注重“四个坚持”,确保项目建设与改革取得实效:一是坚持对所有立项的省级、校级教改项目,学校将按照《四川师范大学本专科生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工作量,并按《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工作奖励办法》对项目团队进行奖励,对所有立项的省级以上教改项目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安排专门经费支持,并对实施过程中成效突出的项目进行追加经费支持;二是坚持把教职工承担的教学改革与教学建设项目,在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方面与其他有关项目作为同级科研项目,同等对待;三是坚持把教育教学改革实践和教改成果培育情况纳入对教学单位教学工作考核的范围,并在年度“本科教学工作优秀单位”等先进单位和个人评选中,对取得高水平教改成果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点表彰;四是坚持在教学类项目申请、教学考核、教学评优等方面,对在教改成果培育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和优秀成果的教师予以重点支持。

  各项目承担单位和负责人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做好相关项目的改革研究工作。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学校也将在“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网站( http://zlgc.sicnu.edu.cn/ )的“教学改革”栏目中,实时通报教学改革项目进展情况,确保各项目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