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续写司法职业教育篇章

03.12.2014  11:45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续写司法职业教育篇章

——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大会会议综述

2014年11月28日,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大会在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召开。该基地是由四川省司法厅牵头,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组织、共同管理、共享资源、合作共赢的非独立的二级学院,旨在优化整合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职业教育资源,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真正实现学院与行业的合作共赢。

出席大会的领导和嘉宾有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正奇、四川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朋静、四川省司法厅国家司法考试处处长胡晓原、四川省监狱管理局政治部主任徐刚、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政治部主任沈宁达。全省各市(州)司法局政治部主任、全省各监狱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政委和政治处主任、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大会由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主持。

会上,省司法厅政治部副主任朋静宣读了省编办关于同意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刑事司法系增挂“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牌子的批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和副院长张大立分别对《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章程》和《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理事会、院务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作了说明,与会代表分别对《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章程》和《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理事会、院务委员会成员建议名单》进行了审议并一致通过。

在完成基本议程后,省司法厅副厅长姚正奇发表了重要讲话。他结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阐释了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建设的重要意义,即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有利于进一步融入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战略、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办学活力;希望全体与会人员加深理解,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共同建设基地的主动性和责任感。在此基础上,副厅长姚正奇就基地的建设对厅局、监所和学院提出了两点要求,一是要深化认识,增强建设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要明确责任,落实建设的各项任务。姚厅长在讲话中特别分析了学院毕业生就业的专业对口问题,强调各单位要坚持着眼自身特点、贴近工作实际、维持队伍稳定的要求,积极探索“从政法专业毕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

与会代表对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的成立给予了高度的评价,大家一致认为,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的成立是我省司法职业教育改革的深化,是我省司法职业教育体制机制的创新,将积极参与、全力配合、大力支持其建设工作,在省司法厅党委的领导下,与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共同建设好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为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推进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提高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和“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的要求,为我省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持续创造人才红利做出自己的贡献。

此前,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筹备组于11月26日晚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主持召开了四川司法职业教育基地成立大会暨第一届理事会大会预备会议。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监狱局、四川省戒毒局、成都市司法局、四川省自贡监狱和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等21个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和常务理事单位的代表参加了预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