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西南交通大学2015人才培养工作推进大会的通知
学校定于2015年6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17:00,在九里校区大学生会堂召开“西南交通大学2015人才培养工作推进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副校长冯晓云《西南交通大学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主题报告(30分钟)
2.教务处处长郝莉报告(20分钟)
3.学生工作处处长郝辽钢报告(15分钟)
4.招生就业处处长谭建鑫报告(15分钟)
5.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刘国祥报告(20分钟)
6.西南交通大学学习指导中心(数学、英语)挂牌仪式
7.校长徐飞为西南交通大学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
8.校长徐飞讲话(30分钟)
二、参会人员范围
1.全体在家校领导、院士;
2.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973”首席科学家,“863”领域专家,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国家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国家突出贡献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教育部“新世纪人才”,四川省“百人计划”入选者,四川省教学名师,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学校“首席教授”、“特聘教授”等;
3.学院(中心)负责人(助理及以上),全体系主任、教研室主任和实验室(中心)主任;全体教务员和辅导员;
4.教师代表;
5.学生代表;
6.本科、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教学督导组专家,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
7.2015年新增博士生导师、2015年新增硕士生导师;
8.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副科以上领导干部;
9.峨眉校区代表。
三、参会人员通知
1.请各学院(中心)按照在职教师人数的60%及参会人员范围要求(务必落实本通知中“参会人员范围”的第2、3、4类人员),通知落实本学院相关人员参会,并上报参会人员名单。
2.本科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本科督导组专家、教学质量保障工作委员会委员由教务处负责通知并上报;研究生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督导组专家、新增导师由研究生院负责通知并上报。
3.机关职能部门及直属单位参会人员由各单位上报。
4.学生代表由校团委负责组织。
5.峨眉校区代表由峨眉校区负责组织并上报名单。
6.校领导和院士由党办、校办负责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请各单位于6月26日(星期五)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室,联系人:常婧,联系电话:87600293,66367223,邮箱:[email protected]。
2.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到场入座,根据会场入口处张贴的座位分布图在指定区域就座;请参加授聘人员着正装并在指定位置就座;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组织本单位人员准时参会并签到,中途不得离场。
3.为保证大会秩序,6月29日大学生会堂区域禁止停放车辆,请广大师生员工谅解。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教师发展中心
教务处 研究生院 学生处 招生就业处 校团委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