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4人当选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18.12.2013  08:33

在12月17日举行的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上,我省4人和两个集体获得表彰。这是记者17日晚从省公务员局获悉的消息。

我省获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荣誉称号的个人分别是营山县委常委、城南镇党委书记文建明,甘孜县昔色乡党委书记泽仁洛加,仁寿县委群工部副部长、县信访局局长吴菊芬,巴中市巴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科科长兼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洪高瞻。获得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荣誉称号的分别是成都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阿坝县民政局。这些个人和集体在各自的工作领域或系统认真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创了人民满意的业绩。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由中组部、中宣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组织,此次表彰大会向99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80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颁奖。记者 刘春华颜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