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领导巡查清溪河河长制工作

21.07.2017  23:11

  7月20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清溪河河长周泽烂一行来到龙凤乡、清溪场镇、射洪乡,就清溪河的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巡查。

  周泽烂一行实地查看了清溪河前段起点的龙凤乡茶山村、中段的清溪场镇社区和尾段的射洪乡射洪村及其沿河场镇等河流段、污染源(点),询问了解水域环境治理措施,翻阅落实河长制的文件资料,并在清溪场镇召开巡查清溪河河长制工作座谈会。会上,巡查组听取了清溪河所涉乡镇关于落实河长制工作的情况汇报,通报了全县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总体运行情况,参会乡镇和部门就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周泽烂要求,一是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全局性、必要性、紧迫性,意识到现行河流和水库面临的严峻性、危害性、艰巨性,乡镇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对历史、对人民、对未来负责的态度来认识加强河流保护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而片面追求经济发展,真正把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全方位、全覆盖的贯彻落实到社会各个层面,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坚持以人为本、人水和谐的治水思路,突出问题导向,注重生产、生活、生态统筹,实行水域、水量、水质并重,坚持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实施“河长主治、源头重治、系统共治、工程整治、依法严治、群防群治”工作举措,确保河库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恶化,逐步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为把 渠县 建成“四川生态强县”作出积极贡献。三是健全目标考核、联席会议、信息通报、定期巡查、考核问责等制度,建立“职责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管理体制,实现河长制工作的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县级河长联络员、流域所涉乡镇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乡镇属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魏荣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