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在天津市召开

09.09.2019  17:50

  9月4日至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天津市召开省级人大立法工作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出席第一次全体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在第二次全体会上作总结讲话。全国31个省(区、市)人大主任、主持工作的副主任、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及法制委(法工委)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新初在分组讨论会上结合我省人大工作实际,围绕“做好新时代地方人大立法工作,必须做到‘五个坚持’”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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