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提出 立法工作要为四川创新改革转型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5.12.2015  12:03

  陈光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全省人大法制工作会议12月23日至24日在雅安市召开。会议提出,要充分认识立法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立法任务的艰巨性长期性,不断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意识,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服务治蜀兴川事业发展的效能和水平,为法治四川建设,为四川创新改革转型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省政府副省长、雅安市委书记叶壮出席会议并致辞。

  会议深入研究全面贯彻实施修改后的立法法,扎实推进我省设区的市、州开展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总结交流今年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加强我省地方各级人大的联动,推动我省地方立法工作与时俱进。雅安、绵阳、广元、遂宁、内江等市作了交流发言,其他市州作书面交流。

  陈光志指出,明年是“十三五”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省委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对于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地方立法要努力适应新形势下改进立法工作的新要求,要服务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大局,进一步营造有利于改革发展的法治环境。要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发挥好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法律支撑,推动民生改善事业更好地法治轨道上运行。要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牢固树立正确的立法理念,坚持依法立法、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把握立项、起草、审议环节的主导。要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发挥好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主体作用,推动政府发挥在立法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陈光志指出,积极稳妥、依法推进各市州行使好地方立法权,是省人大常委会和市州人大常委会近期的重要工作任务。要坚持法制统一,把握好立法方向。各地要加强立法需求梳理,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调研认真研究,制定市州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要注重体现地方特色,着力解决那些不能或不宜通过全国、全省统一立法解决的问题。他强调,做好立法工作关键在人、在队伍。各地要把贯彻实施好立法法,切实加强立法能力建设作为地方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抓紧抓好。要按照组织法和立法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和完善机构设置,充实配备人员。设区的市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提高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中具有法学专业学历和法治实践经验的人员比例;抓好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与立法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制定地方立法程序等各项相关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制度先行,依法立法。

  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后,有立法权的主体数量大量增加。陈光志强调,要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切实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备案审查的刚性,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史志伦就贯彻好立法法,做好新形势下地方立法工作提出具体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田万国总结了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提出明年工作的思路。

  与会者还就《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前往雨城区考察雅安市灾后重建点暨新村建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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