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经走过了60年风雨历程。从一届全国人大1226位人大代表,到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2987位代表;从制定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时收到的118万条修改和补充意见,到修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时收到的55万条意见……数字的背后是故事。60年间,全国人大工作中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数字变迁,折射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人民履职行权上的变化、进步与成就。
代表人数:从“1226”到“2987”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十五日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开幕。代表总数一千二百二十六人,报到的代表一千二百十一人。”这是1954年9月15日新华社播发的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开幕消息。
二届全国人大代表人数也是一千人出头的规模。据全国人大工作人员回忆,从1954年到1959年,召开全国人大会议的中南海怀仁堂仅能容下一千多名代表开会,从某种程度上决定了参会代表的数量。
1960年,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落成不久的人民大会堂举行,代表人数是1000多人。
1964年,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召开,代表人数超过3000名,出席大会的代表,共有2836人。
1978年,文化大革命后召开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时,代表人数达3497名,这是全国人大历史上代表人数最多的一届。
六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始,代表人数回到2900名左右,并在以后的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上保持着不超过3000人的规模。2013年3月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应出席代表2987人,出席当天会议代表有2965人。
立法意见:“118万”和“20万”“55万”
根据当时《人民日报》的报道,在我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公布后的两个多月时间里,全国共有1.5亿人参加讨论,在全民讨论中共提出了118万条修改和补充的意见,先后交宪法起草委员会。
2000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立法法。立法法出台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的第一部法律草案是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于2001年1月11日发出关于公布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的通知,将修正案草案二次审议稿在报纸上全文公布,在一个多月时间内共收到群众来信来电3829件。
200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劳动合同法草案征求意见。这次征求意见共收到通过网络、报刊、信件提出意见近20万件,65%来自基层劳动者。
从2008年3月到2013年3月,五年中,常委会先后向社会公布48件法律草案。在向社会公布的这些法律草案中,车船税法草案、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预算法修正案草案等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收到意见最多的是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意见数量高达55万多条。
专题询问:“300多个问题”
2010年6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结合听取审议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在分组会议上,45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完善预算编制和执行、推进预决算公开等,提出60个问题。财政部、审计署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回答。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工作人员田威介绍,专题询问属于询问这一法定监督形式的范畴,但与以往开展的询问相比,专题询问准备充分、重点突出、组织严密,询问和回答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从2010年6月到2014年6月,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选择财政决算、国家粮食安全等一批重大问题,结合听取审议国务院有关专项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了12次专题询问。共有217人次常委会组成人员累计提出300多个询问问题。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0多个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相关专题询问,回答常委会组成人员的问题。
新华社记者 罗宇凡(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