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人大拟可专项审查政府重大项目

24.11.2014  15:11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23日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预算决算审查监督的决定(草案)》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机制。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在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的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报告中,应该报告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绩效情况。地方各级人大财经委及常委会预算工作机构,应当对本级预算重大资金的使用绩效进行跟踪监督,必要时,本级人大常委会可对政府投资的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本报记者 高扩

 

(原标题:人大拟可专项审查政府重大项目)

编辑: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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