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铸金盾保民安——营山县人大常委会评议公安工作小记

28.08.2015  20:50
  公安工作事关公安工作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平安幸福。今年3月以来,营山县人大常委会扎实开展对县公安局的工作评议,有力促进了全县公安工作迈上新台阶。
顺应期盼 一条群众建议催生人大评议
  今年1月,营山县人大常委会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年度监督课题时,一条有十多名群众联名的“关于加强对公安工作的监督”的建议,引起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热议。公安工作特殊而敏感,并且县公安局局长由政府副县长兼任,监督工作的度如何把握?不少委员心存疑虑。   “既然群众对公安工作高度关注,那么人大开展监督就很有必要。只要我们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还有什么值得顾虑的?”常委会主要负责人一席话掷地有声。经过认真讨论,大家最终达成共识:今年实施对县公安工作的评议。   从3月开始,县人大常委会分成四个小组,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并吸收10名来自不同行业的县人大代表全程参与,到有关部门、乡镇、社区、派出所开展调研。每到一处,调查小组都认真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深入了解县公安局贯彻法律法规、履行职责、队伍建设、办理人大决议决定和代表建议意见等有关情况。经过几个月的扎实工作,在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公安工作基本状况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于7月底召开了工作评议会,并专门邀请部分提议群众参与旁听。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全县公安工作成效显著,县公安局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整治社会治安、探索社会治安管理创新、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较好履行了职责,因此,以全满意票通过了对该局工作的满意度测评。   为增强评议效果,县人大常委会在调研过程中高度重视群众意见的收集和反馈工作。每月月底,常委会都专题召开一次主任会议,听取各调查小组情况汇报,重点梳理群众对公安工作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和不足。“技侦手段比较落后、户籍管理有待进一步优化、一些基层所队干警存在走读现象”等17个突出问题,以书面的形式一一提交到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县公安局班子成员手中,为县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评议、县公安局及时整改提高提供了翔实可靠的依据。
未评先改 三十二条措施推动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
  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行动,得到了县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和全力配合。该局迅速成立迎接评议的专门机构,明确分工责任,细化工作举措,确保了整个评议活动按照既定安排顺利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未评先改,是县公安局在这次评议工作中的亮点。针对人大调查组反馈的问题,该局多次召开党委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先后制订出32条针对性强的整改措施,并实行领导分工负责、倒排完成期限、严格问责追究等办法,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评议期间,该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全力支持下,先后组织开展打击盗抢、诈骗、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专项治理活动5次,成功侦破一批影响恶劣的积案、大案,依法处置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为群众挽回损失上千万元,有力维护了全县政治社会的和谐稳定;及时补充和更新了一批实战装备,在城区和10个中心乡镇对“天网”设施进行了升级完善,整合出入境、治安、户政、交警、消防、禁毒等业务警种的对外办理事项建立“网上公安”,并优化工作流程,有效提高了防控打击和便民服务能力;全面推进警务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窗口单位整治、队伍突出问题整治”等活动,加强干警教育管理,特别是对十余名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民警作出了严肃处理,进一步推动了政风行风转变,提高了队伍依法履职水平。   “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评议,对我局的工作是一次大检阅,更是一次大促进”,县公安局主要负责人在评议会上郑重承诺,“虽然我们在满意度测评中得了全满意票,但工作永无止境。接下来,我们将再鼓干劲,再出实招,认真办理落实人大常委会的评议意见,更好发挥公安机关打击违法犯罪、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更好回应人民群众的对平安幸福的现实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