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县人大常委会督办重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

14.12.2015  15:21

  12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绚带领由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县人大代表组成的督办组,现场督办余治琼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渠城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办理落实情况。县房管局、部分乡镇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物业公司及业主代表等一同参加。

  督办组一行实地查看了祥馨、华夏元景、继善三个物业公司和百合苑、玫瑰苑、御风庭三个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详细了解物业公司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改革措施、小区管理社区化的难点以及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等情况,并现场听取小区居民对物业管理的评价。

  李绚指出,物业管理是城镇化发展的新事物,由于文化、人员素质、沟通手段等存在差异,各种矛盾不断涌现。部分县人大代表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在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提出了《关于规范渠城小区物业管理的议案》,反映了广大业主包括物业公司的心声,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将其列入今年重点督办的三件建议之列,并持续抓好督办。

  对下一步工作,李绚强调,要进一步理顺体制,健全网络机制。将“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结合起来,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律管理,建立三级调解机制,理顺县级分管部门、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的协调机制。要进一步明确目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强化物业管理企业责任意识和小区居民的法治意识,全面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完善物业管理的各项台账。要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考核督促。明确物业管理企业的岗位职责,健全人员流动、管理服务、考评、宣传等制度,完善监督检查和评分考核细则,充分尊重业主委员会意见,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交给业主来评判。(贾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