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

20.03.2017  20:35

 

  日前,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已出台《关于深化“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市(州)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准确把握我省脱贫攻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组织代表主动融入全省脱贫攻坚大局,结合代表自身实际,通过定点帮扶、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履职监督等多种形式为脱贫攻坚出招献力,全力以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意见》强调,要按照省委相关要求,着力落实人大代表“1对1”联系贫困户,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定点帮扶1个贫困村,组织人大代表开展送温暖活动,以多种方式组织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要组织人大代表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切实掌握真实情况,提出有价值、可操作的建议意见;要加强脱贫攻坚建议办理督导工作,确保代表合理建议落到实处、起到实效;要继续开展人大代表脱贫攻坚履职监督,将人大代表参与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履职的重要方面,记入《代表履职登记表》,并作为代表述职、考核、连任等参考。

  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力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投身脱贫攻坚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全省26万各级人大代表中,有82%参加了“再行动”活动。全省五级人大代表结合自身实际,力所能及地为脱贫攻坚献计献策、出招出力。提出脱贫攻坚议案、建议超过3.65万件次;围绕脱贫攻坚主题,组织代表专题调研6000余次、集中视察7000余次;结对帮扶帮助贫困户超过27.85万户,用于帮扶的资金超过1.6亿元;发展产业扶贫,人大代表兴办的企业、农村专合组织向贫困户提供就业岗位16.75万个;人大代表帮助贫困学生超8.81万人次。  (代莲 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