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

04.06.2016  04:46

  

  检查组查看都江堰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6月2-3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遂宁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水法执法检查,目的是督促法律实施机关改善工作,推动中央和省委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水法等法律法规得到有力贯彻和充分执行,不断发挥水资源在国计民生中的综合效益。

  执法检查组查看了大英县祥凤寨水库、象山镇小农水工程以及通仙乡高永支渠等工程项目的建设情况,并听取了市政府及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水法的汇报。检查组认为,遂宁市政府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兴水惠民决策部署的态度坚决、措施得力,贯彻实施水法的责任明确、落实到位,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民生活质量、保护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检查组建议,一要充分认识水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推动绿色发展落地生根,把水利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范畴,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短板,不断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二要逐步完善地方水利法制体系建设,为推进我省水利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律保障。三要切实加强水利工作。继续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大力推进节水灌溉,不断推动农业用水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农业用水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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