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13.04.2016  15:19

  4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市委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意见。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何世斌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 加强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建设的通知》,全文学习了毛泽东同志《党委会的工作方法》。随后,何世斌传达了市委工作会议、十二届县委第123次常委会和县委县乡换届工作会议精神。会议指出,县人大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的深刻意义,把《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纳入“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重要内容,在学习掌握科学的工作方法和领导艺术、学习掌握其中蕴含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真正把握《党委会的工作方法》的基本思想,提高领导能力和水平。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安排部署,坚决做到“六个坚持、六个反对”,切实做好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会议要求,要准确把握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相关要求,依法履行职权,扎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

  会议还学习了《 渠县 领导干部日常行为量化监督管理蓝黄红三级预警实施办法(试行)》,安排部署了当前重点工作。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建秋、周泽烂、李绚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雪梅、机关全体党员列席会议。(夏中华 贾炳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