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环节发力
及时作出关于依法做好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支持和督促“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实施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置措施;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疫情防控,力促复工复产……过去3个多月,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全力助推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不忘初心,强化担当,勇于创新。四川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从立法、监督、代表工作等各环节发力,凝聚起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增强政治意识 主动担当有作为
“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人大代表桥梁纽带作用,不断提高人大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2019年1月19日,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为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发展指明了目标。
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依法按程序履行职权、推进工作……一年多来,省人大常委会增强政治意识,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落实到依法履职各方面。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 4次会议,专题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具体措施,全面动员组织人大系统投入战“疫”行动。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省人大常委会领导带头讲党课,带头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为依法履职提质提速。去年,省人大常委会继续深入开展“讲忠诚有信念的政治机关、讲法治有权威的权力机关、讲责任有担当的工作机关、讲宗旨有情怀的代表机关”的“四讲四有”人大建设,推动全省人大工作呈现出新气象。
聚焦中心工作 法治保障有成效
去年7月1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和《四川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正式施行。前者为促进自贸试验区法治化、规范化建设,加快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创新发展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后者则是我省加强地方金融监管,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服务实体经济的一记实招。
聚焦中心工作,紧扣发展大局。去年3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101件立法规划项目集体亮相,四川省企业和企业家权益保护条例、质量品牌促进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项目受到广泛关注,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得到有效推进。
把人大工作放到全省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动,省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主动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人大常委会专门召开生态环境工作座谈会,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医疗垃圾废物、居民丢弃口罩等零散有害垃圾处置,统筹做好大气、水环境质量监测工作,服务支持全省抗疫工作大局。
开展第七轮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对2019年计划脱贫的31个贫困县开展实地检查;听取和审议“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报告,督促加强区域协同开放发展,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听取和审议全省民营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督促落实省委省政府“民营经济20条”措施……省人大常委会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和改进监督方式方法,努力增强监督实效,让法律法规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提升履职水平 创新举措亮实招
去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全省范围选取3部省级地方性法规和21部市(州)地方性法规开展案例研究,通过了解法规贯彻执行情况,促进立法与实施的良性互动。之后,经过10位立法专家的评审、打分,24篇立法案例研究报告亮出“成绩单”:《〈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立法案例研究报告》等6篇研究报告获得一等奖。
坚持一线定位,瞄准一流标准,勇于探索创新,省人大常委会不断推动人大工作迈上新台阶。
去年2月,首批在省内外聘任的36位法学专家“入驻”全省立法专家库,由省人大常委会统一组织、统一管理,为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提供了重要的专业支撑和智力支持。
近日,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计划的《四川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已启动立法调研。我省主动加强与贵州、云南、重庆等省市的立法协同,积极探索协同立法的体制机制,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正是“开篇之作”。
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省人大常委会健全和完善办理工作的制度设计和督办考核,创新建立了“清单制+责任制”,进一步强化承办主体责任,创新建立办前、办中、办后“三联系”代表制度,有力推动了办理工作从重“满意率”向重“落实率”转变。
只争朝夕,不负韶华。省人大常委会正以实干笃定前行,向着新的目标奋进。(记者 刘佳)
责任编辑:李婷玉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