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主任会议
2月2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主任会议。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3月26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报请批准《成都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成都市龙泉山城市森林公园保护条例》《成都市都江堰灌区保护条例》《绵阳市物业管理条例》《广元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办理建议意见的报告,讨论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民族地区教育工作情况报告有关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工作方案的报告、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职责的报告、关于调整四川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对口联系省直部门和单位的情况报告、关于2019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重点督办代表建议工作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和补充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的决定(草案)》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刘捷、叶壮、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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