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6次主任会议

31.10.2017  20:19

决定于11月28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10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06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11月28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四川省航道管理条例(草案)》《四川省教育督导条例(草案)》《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情况报告,以及审议批准《巴中市红军文物保护条例》《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达州市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条例》《宜宾市翠屏山保护条例》《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环境保护税适用税额的议案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送《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网络安全“一法一决定”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关于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以及关于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体育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对脱贫攻坚有关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函印发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的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情况报告,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关于成都市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和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报告、关于提请确定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满意度测评单位的报告及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黄新初、刘道平、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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