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4次主任会议

22.04.2017  07:22

   本报讯 (记者 刘佳)4月2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94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2017年5月31日至6月3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成都市燃气管理条例》《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的情况报告,审查批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情况报告,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对民族自治地方生态保护和补偿机制的建立及落实情况、资源开发补偿和资源开发带动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四川省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印发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开展《四川省公共图书馆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草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执法检查方案(草案)的报告,讨论了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黄新初、彭渝、刘道平、李向志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