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

21.08.2018  21:40

  8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主任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9月26日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会期3天。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中医药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邮政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蚕种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情况报告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旅游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泸州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发展条例》《南充市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情况报告以及《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修正案》等11件法规修正案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了印送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外事工作情况的报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7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同意将审议意见及时反馈省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会议还讨论了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报告和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捷、叶壮、刘作明、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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