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01.12.2015  17:15

   

 

  11月30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实施办法(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四川省辐射污染防治条例(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自贡、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遂宁、南充、宜宾、广安、达州、巴中、雅安、眉山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养老服务业推进工作情况、关于四川省2014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处理结果、关于四川省2015年预算调整方案及1至10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说明。听取了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和关于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议案的审查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润秋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成都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规定〉的决定》审查意见的报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说明以及任免案的说明。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渝、曾省权和委员共67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陈文华,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咨询委员、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7个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3名全国人大代表、15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王正荣应邀参加会议。   10名公民旁听会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