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

28.10.2016  21:36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主持会议 

 

     决定11月28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10月27日,省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八十三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11月28日召开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四川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情况报告,以及审议批准《成都市社区教育促进条例》《成都市兴隆湖区域生态保护条例》《自贡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巴中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和遂宁、内江等市地方立法条例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将《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四川省2015年节能减排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城镇体系规划(2014-2030年)修编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函》印发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的情况报告,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四川省人民政府、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任免案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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