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三次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的关于罢免魏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罢免魏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交的对自贡市人大常委会罢免魏宏的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黄润秋、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刘作明,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70人出席会议。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曲木史哈,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海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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