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七次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书记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举行分组审议
7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副省长邓勇作的省长尹力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关于《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说明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曾省权作的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2016年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草案)》《四川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确定广元市、内江市、乐山市、资阳市、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决定(草案)》《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2016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四川省2015年税收收入及其征收管理情况、四川省省级财政2015年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四川省2015年财政决算和2016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四川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关于2015年《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还听取了四川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四川省2015年财政决算审查结果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禁止赌博条例废止案(草案)》《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批准《北川羌族自治县旅游促进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以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资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总名额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及其他任免案。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黄彦蓉、刘道平、李向志,秘书长焦伟侠和委员共64人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9名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2名乡镇人大主席;3名全国人大代表、13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省政协副主席高烽应邀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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