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一次会议

13.01.2017  10:03
 

 

  1月12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东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光志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本次常委会会议议程,书面传达了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精神。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作的关于《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副省长王宁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焦伟侠作的《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书面听取了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议程(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以及《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

  会议还书面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省人民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任免案的说明及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升、彭渝、刘道平、曾省权、李向志和组成人员共63人出席会议。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刘达贵,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张晓勇,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常委会各办事工作机构负责人,不是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市(州)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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