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主任会议
7月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8次主任会议。
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新初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建议的汇报,决定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召开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会期3天。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草案)》《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修正案(草案)》《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废止案(草案)》的情况报告,关于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成都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的决定》《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泸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绵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决定》《宜宾市白酒历史文化保护条例》《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巴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巴中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眉山市三苏遗址遗迹保护条例》《马边彝族自治县彝族语言文字条例(修订)》的情况报告。
会议讨论了关于提请审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的情况报告、关于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牵头开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印发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的报告,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情况报告和2019年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会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讨论了其他事项。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文华、刘捷、叶壮、刘作明、侯晓春,秘书长焦伟侠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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