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乡村经济发展轻装上阵——广安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村级债务化解工作侧记

26.02.2015  20:15
  随着农村改革不断深入推进,村级债务成了影响乡村经济良性运行的一大顽疾,制约着新农村建设的进程。2014年 10月,《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正式出台,这意味着地方债务管理将实行谁借谁还,中央不再兜底。 “广安区的村级债务现状到底如何?如何化解掉这些债务,让我们的乡村经济甩掉包袱、轻装上阵?”成为了广安区人大常委会迫切探求的问题。 
深入调研   “全身检查” 
  2014年11月,广安区人大常委会组织五个调研组,历时半月深入27个乡镇,实地察看部分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与村干部和群众代表开展座谈交谈,详细询问当前村级债务的成因和化解办法。据调查,当前全区村级债务总额 1500万元左右,其债务的涉及面、结构、负债时间等都特点突出:道路、水利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占债务总额达79%,成为村级债务化解壁垒;全区498村中305个村负债,占61%的村不同程度负债,债务涉及面太广;全区负债最高的村达144万元,离城区较远交通闭塞的乡镇所欠村级负债数额大,区域间债务不平衡;负债时间长短不一,最长年限已近20年,最短的仅1年。 
  调研组成员一致指出:村级债务从规模、结构、安全性来分析,虽整体上处于安全、可控的范围之内,但农村经济底子薄弱,化解这些债务不容乐观。 
联组审议   “共同诊断” 
  “从实际调研中发现,村级债务的一大主要成因就是公益事业建设,尤其是近年来,农村实施通村道路、广播电视村村通、村级组织阵地建设、村级卫生站等达标项目建设,结果是上级有关部门一边下拨交通、水利和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一边要求当地按一定比例配套资金,村级无财力,只能举债。”    “一些村超出经济承受能力,靠举债兴办诸如修路、水利等公益事业,通过向单位、个人借款或拖欠工程款来进行修建道路、村容村貌整治、项目达标等公益事业投入。” 
  “垫交税费也是形成村级债务的主要成因,农村税费改革前,农户的负担项目非常繁重,各村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只有历年垫付或向银行和民间借贷完成各项税费任务。税费改革后,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农村政策性保险等上交任务仍然下达到村,由于任务基数较大,还有部分农民因各种原因无法缴纳等,村集体只有负债垫交。” 
  “我认为,加强村财规范管理和村干部财务知识学习培训应该成为区政府和各乡镇控制村级债务的关键。” 
  “区政府及各乡镇在化解村级债务方面的做法比较单一,除使用专项资金化解垫交税费这一措施外,其他方法效果并不明显,区政府要高度重视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增添有力措施,要在落实上下工夫。” 
  在常委会会议上,五个调研组集中对村级债务化解工作进行审议,审议发言一针见血,指出症结清晰透彻。 
提出意见   “开具处方” 
  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向区政府开出处方,发出了《关于村级债务化解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区政府要按照“禁增新债、化解旧债、分类处理、逐步消化”的思路,对村级债务进行清理,积极推进村级债务化解工作,并明确提出五点意见:一要深化思想认识,把化解村级债务与减轻农民负担、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统筹安排,综合治理,狠抓落实;二要摸清债务底数,根据债务结构来进行清理和核实,并分村建立债务台账,分类处置化债;三要坚持民主法制、民主管债、公开公正的化解原则,保护农民和债权人合法权益;四要规范村财管理,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和村财专项审计工作,禁增新债;五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村级化债目标考核机制、财务监管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实现长效管债。 
  化解村级债务任重道远,在监督村级债务化解工作的路途上,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从深化农村改革,统筹城乡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实现好最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强化监督,跟踪问效,切实让全区村级经济发展甩下包袱,轻装上阵,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