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工作勇于创新值得点赞

13.05.2015  16:45
  今年年初召开的泸州市人代会上,市人大代表们发现,这次的会议有了新变化,增添了一项市人大代表小组在人代会全体会议上作专题调查报告发言的工作举措,蠃得了代表们的纷纷点赞。   如何更好地促进代表在闭会期间依法履职,充分调动代表们参与和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长久以来面临的重要课题。   2014年6月,泸州市人大常委会立足实际,积极创新,制订和下发了《关于开展市人大代表小组调研活动的方案》,并围绕泸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向全市16个市人大代表小组推荐调研课题。各代表小组在选好课题的基础上,历时半年,深入基层,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形成了一批有质量、有特色的专题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加快我市旅游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关于解决古蔺和叙永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建议》三篇调研报告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后,决定提交人代会,作为大会交流发言材料。经大会发言后,立即引起了与会代表和列席人员的热议,强烈要求将其作为重点代表建议进行交办,并对人大代表小组在市人代会全体会议上作专题调查报告发言这一制度给予肯定。   当然,也有少数人认为,在人代会上试行代表小组或代表作专题发言,那是丢了西瓜捡芝麻,冲淡了会议主题,不宜尝试。挖掘其深层次原因,主要是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这样一种认识误区,认为人大工作的法定性和程序性强,最好按部就班,不可越雷池一步,以前怎么做的,现在还是一样做,那就肯定出不了问题。   代表法第二十条规定,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上级人大代表在本级或者下级人大常委会协助下,可以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这充分表明了代表小组在闭会期间开展调研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把代表的调研成果用实用好也是各级人大常委会需要探索的方向和课题。   笔者以为,人大工作固然有着自己的特点和规律,行使职权也必须严格依法办事,但人大工作同样需要主动创新,彰显特色,出彩出新。只有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法律框架内大胆探索创新,顺应时代发展、回应群众期盼、提升履职水平,才能确保人大工作有位、有为、有威,才能充分体现出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无比优越性。   创新永无止境,人大工作也不例外,顺势而为,主动作为,务求实效,这才足以奏响法治中国建设的最强音。   人大工作创新,是形势发展所需。新的历史条件下,随着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的相继召开,全面深化改革步伐的不断加大、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全面治党的逐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面临的严峻态势,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提出了更核心、更准确、更具有时代性和发展性的科学要求,为创新人大工作提供了良好机遇,必然要求人大工作要不断创新,不断探索,保持制度活力。   人大工作创新,是人民期盼所需。当前,我国改革正处于攻坚期和深水区这样一个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时期,利益调整力度加大,各种矛盾也会不断增多,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寄予厚望,迫切需要人大严格监督,用法律手段保护切身利益。因此,人大工作要在更好地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下功夫,要始终坚持工作创新,把代表和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工作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做人民利益的忠实维护者。   人大工作创新,是自身建设所需。人大工作创新需要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这就要求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观念、工作的方式方法、制度发展上积极创新,革利除弊,提高能力,提升底气,努力把《监督法》学深学透、把确定的监督事项做好做完、把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事做细做实、把法律赋予的监督形式用足用够,不断增强做好人大各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创造性地做好人大工作,使人大机关真正成为一个勤于学习、善于调研、勇于创新的学习型、创新型国家机关,从而实现人大工作的与时俱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向前发展。   创新绝不是一句空话。这需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坚持依法履职的前提下,带头突破传统思维,打破束缚手脚的旧的条条框框,人大工作才能在不断创新中保持活力,人民群众的点赞才会真正发自肺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