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将实施“单独两孩”写入2014工作安排
2013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共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8件,批准成都市地方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单行条例8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20个,开展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5项,对317件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2人次……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查。记者注意到,“适时作出修正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写入2014年工作安排。
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
2013
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从四川实际出发,围绕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文化事业繁荣、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立法工作,制定了全国首部政务服务条例;四川制定的财政监督条例,首次从法制层面提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绩效监督;制定的公共图书馆条例,填补我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立法的空白;审查批准了成都市修改专利保护和促进条例、废止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和林业行政管理条例,支持成都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审查批准了成都市修订水资源管理条例和建筑垃圾处置管理条例,支持成都市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环境安全。
2014
省人大常委会将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更好地结合起来,围绕工业转型升级和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时制定、修改完善地方性法规;围绕耕地保护、农业生产经营体制创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围绕西部金融中心、物流中心、商贸中心建设,加强促进服务业发展地方立法;制定或修改促进科技创新、教育改革发展、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等领域地方性法规;适时作出修正我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
审计整改及跟踪监督还要加强
2013
省人大常委会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监督和支持“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推动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支持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加强对经济工作、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民生和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建设等的监督。批准了2012年省级财政决算和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支持将省本级压缩的一般性支出5亿元集中安排用于重点民生事项保障;听取2012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审计处理结果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开展跟踪监督,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建立预算草案预审制度,对130个部门预算进行了合规性合理性预审,确保预算编制科学化、精细化。
2014
省人大常委会将围绕“十二五”规划《纲要》实施、国有资产经营管理、节能减排、食品安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有序推进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探索建立加强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体制机制,严格财政预算决算审查批准程序,继续完善省人大代表计划和预算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跟踪监督,督促审计查出问题全面整改到位;督促政府建立地方债务风险预警机制;探索建立政府重大投资建设项目决策出台前向人大报告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进一步完善
2013
省人大常委会将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并经主席团决定交由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31件议案全部审议完毕,其中制定《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修订《四川省酒类管理条例》的议案已经列入立法规划并进入立法程序。代表提出的777件建议,承办单位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通过对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等12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推动了一批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对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部分代表提出有线电视数字化推进工作中有关问题的询问,进行了跟踪监督,组织代表再次听取政府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2014
省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深入推动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制度化;加强代表任职培训,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量;组织代表围绕工业转型升级、“三农”工作、激发民间投资活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城镇化发展以及群众广泛关注的民生保障、征地拆迁、城市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开展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和建议意见,促进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