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城环资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

18.07.2018  22:42

  7月11日,省十三届人大城环资委召开第四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城环资委主任委员梁伟华主持会议并讲话,城环资委副主任委员王天福、陈云川、冯军和部分委员出席会议。

 

 

 

  梁伟华传达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组织与会人员进一步学习了《中共四川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中共四川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彭清华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关于省委常委会工作的报告》《彭清华同志在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的通知》。

  梁伟华就城环资委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强调: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认识全会重要意义。要深刻领会全会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省委提出的工作思路、重点任务、战略举措和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凝心聚力,以担当精神抓好城环资领域工作的落实。二是深入学习全会精神,确保精神入脑入心。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这篇大文章写好”“让四川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等重要指示,深刻把握新时代治蜀兴川的生态重任,把全会精神钻深、吃透、悟准。三是认真梳理全会提出的立法任务,紧密结合自身职权,配合法制委调整立法规划和立法计划,积极开展黄新初副主任在党组扩大会议上提出的“环责险”有关问题的调研。

  梁伟华就城环资委贯彻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强调:一是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立法,努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规的系统性、协调性、整体性、前瞻性,进一步健全我省生态文明法规体系,为谱写美丽中国四川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要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八大战役”、实施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五大行动”、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着力点,充分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做好工作。要加强同市、州人大的上下联动,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三是创新宣传工作。要进一步打造“四川环保世纪行”品牌效应,始终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问题确定宣传主题,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四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工作。要完善调研工作方式方法,坚持求真务实,调研中不仅要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情况介绍,还要多与基层人大代表、专家学者、企业、社区等各方面进行交流,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尽可能多地掌握真实情况。

  会上,城环资委讨论了关于《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修正案(草案)》《四川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三个条例”)的审议意见,审议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代拟稿)。

  委员会同意三个条例修正案草案,并建议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委员会审议认为,《报告》条理比较清晰,内容比较完整,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全省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情况,对《报告》内容总体表示满意,基本赞同《报告》,同时,对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告提出了意见建议:一要提高战略定位,要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生态环保思想为指导,吸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新提法;二要核实相关数据,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仔细核对《报告》中的数据;三要确保用词准确,要注重细节问题,专业用词要准确精炼。此外,委员们还对《报告》的格式规范、文字表述等方面提出了修改建议。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