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决议 力挺法治四川建设

28.07.2016  18:06

  7月23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六五”普法工作及今后普法工作安排的情况报告》。

  从“一五”普法到“六五”普法,省人大常委会均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作出了决议,决议的实施对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和法治四川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中认为,《决议》符合全国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精神,符合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符合四川省情,符合现实需要,对于深入推进法治四川建设,依法保障和促进“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在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站在更高角度来普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彦蓉在审议中举了一个例:有一个省的吸毒村,判案以后当地老百姓都不知道,一个是法律的盲点,一个是判案的透明度有问题,判的时间有多长?那个村修了几幢别墅都是贩毒、吸毒人修的,这些人判刑之后都不知道为什么违法,因为他们是靠这个致富的。

  “没有人把违法成本告诉他们,违法之后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宣传比较少,在社会公民中宣传得很少。”黄彦蓉提出,我们要从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推动四川法律宣传,站在更高的角度来普法,而不是每年给人大报告都差不多。还要从更高的角度,新的机制、方法来做,要有协调的机制、推进的机制,需要有人来做这个事情,推动普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道平认为,“六五”普法是有成效的,但问题也较多,主要问题表现在形式主义严重。要重视七五普法,还要从认识开始着手,普法是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环节。立法执法固然重要,但没有普法就谈不上立法和执法,立了也白立,要执好法也很困难。因此他建议: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普法协调机构建设,各个地方政府要有五年规划、年度计划,要有专门的人员落实;普法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扎扎实实做几件事情。

  “坚持以实际需求为导向,针对不同地区、部门、行业及不同对象,实施精准普法,切忌‘眉毛胡子一把抓’;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青少年成长这一‘关键时期’,把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谢道全委员还建议,要切实运用好新媒体新技术,实现“互联网+法治”的普法宣传融合渗透,真正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则。

 

  培育法治理念更重要

 

  “我曾经看到几个警察围着一名发广告传单的男子,警车停在路中间,一时造成了交通堵塞。一些小的违章违法怎样处理有利于秩序稳定,光靠执行法律条款是达不到效果的,必须要树立宽严相济的理念。”涂文涛委员指出,现在执法过程中一些技术手段、信息化的手段是必要的,但是这不能完全取代文化上的一些东西。他建议:在下一步的普法教育过程当中,除了对法律条文的宣传教育之外,更要注重法治精神、法治文化的培育。领导干部是关键少数,也要注意抓好执法队伍这一块的文化建设,提高基层执法人员的文化素养、法治意识和理念,这对于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至关重要。

  朱以庄委员说,我们一方面在普法,另一方面在执法、违法、守法方面确实做得不够。普法不仅仅是宣传法律的条文,而是要有守法意识、法治理念,遇到事情知道去找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七五普法”的时候要总结,研究一些新方式,特别是十八大之后,要按照全面依法治国的要求,把“七五普法”做得更好一些。

  “从重条文的宣传普及向重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的培育转变;坚持以人为本和问题导向,将为普法而普法向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服务方面转变,真正让社会公众有切实的获得感;创新载体和方式,让普法更有实效性和针对性。”刘会英委员针对“七五普法”提出上述三个方面的建议。

  陈延荣委员也赞同要注重培养人们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树立法律信仰、法治信仰。“现在在法治的实践中,执法者、司法者往往把法律当工具,人们的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缺乏,法治的信仰在这方面还有很大的差距。”他认为,法治的种子在人们心里生根发芽才能实现社会法治良序。要通过公开公正司法实践推进普法宣传。

 

  监督促决议落地生根

 

  “‘六五普法’很多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效,但是‘六五普法’中大家感觉到有一种形式化、喊口号,抓落实不足。哪里要搞检查临时应付一下,造造声势。” 胥健委员指出,如何坚持问题导向,如何解决好这些问题,使“七五普法”更具实效性,在这方面建议进一步下功夫。

  谢道全委员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充分运用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以及代表视察、专题调研等形式,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到更高的层面,使宪法和法律在全省得到更广泛、更深入、更具体、更扎实的普及,进一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治理的水平和能力。同时,省人大常委会要督促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制定政策、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方面向普法工作倾斜,督促解决基层普法人员、教材、经费、设施等方面的具体困难,为深入扎实推进“七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法治环境。

  刘道平副主任认为,省政府在人大的《决议》通过之后要立即部署,省上布置工作要考虑给市里面留时间,市里面要给县里面留时间,县里面要给它的部门甚至乡一级留时间。他建议省人民政府最迟在8月底以前布置到市县,争取在11月底前把这个安排下去,如果基层拖过明年,就只有过了第二年三月份才能做了。“五年普法,一年部署,一年检查,只剩三年了。时间上要有紧迫感。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普法不仅仅是司法部门的责任,而是全社会的责任,认识上必须端正态度,要求各级各方面各有关人员要有全民普法的意识,都有职责,真正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全社会营造“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浓厚法治氛围,并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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