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代表袁险峰:南充在探索实践中“立良法、促善治”
四川省人大代表,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袁险峰接受新华网专访。新华网宋溪雨摄
新华网成都1月29日电(向冠臻)如何科学行使地方立法权,加快地方立法进程,完善地方性法规体系?28日,新华网就以上问题对四川省人大代表,南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袁险峰进行了专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这一决定既有利于推进依法治国进程,同时也给予地方发展改革红利,更形成对人大代表履职行权能力的全新挑战。自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我们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原则,以贴合南充需求、融入南充元素、解决南充问题为导向,制定出台《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起草《南充市嘉陵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南充市城市道路车辆通行条例》2部法规草案,制定立法计划编制办法、论证办法、听证规则等6项工作制度,开展升钟湖保护、物业管理、违法建设治理等5项立法调研。”袁险峰谈道。
关于南充在“立良法、促善治”的探索过程中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举措,袁险峰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此进行了阐述:
“行使地方立法权起始阶段的最大难题是力量不够、经验不足、视野不宽。对此,我们着力做好立法体制、能力、质量三个方面的保障。”袁险峰表示,首先要强化体制保障,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的“三位一体”立法工作体制,坚持市委决定重大立法事项,市人大常委会主导立法进程、把控关键环节,市政府参与起草法规草案,切实理顺党委、人大、政府三者关系。其次,强化能力保障。坚持“三线问计”工作策略,组建专家咨询库,邀请专家参与立法调研、论证提供立法技术服务;设立基层联系点,有效拓宽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搭建法律数据库,方便检索现行全部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立法依据。同时,着力强化质量保障。严格遵循立管用之法、立实用之法、立特色之法“三关并重”的工作理念,加强前期调研,深度把脉南充市的地方实情,提高法规的实用性;广泛听取意见,注重倾听来自社会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强化法规的可操作性;突出问题导向,抓住南充的个性问题依法作出具有南充特色的规定,体现法规的创制性,有效保障立法的质量和效果。
责任编辑:蒋燕 分享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