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大代表:有人拿基本法条款向中央叫嚣
新华社北京3月4日电(记者赵博)正在此间参加全国两会的香港、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受访认为,贯彻落实“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讲清楚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让社会大众正确认识“一国”是“两制”的前提和基础。
澳门特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李沛霖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如何看待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其实就是处理‘一国’和‘两制’关系在法律上的体现。这对关系不讲清楚,公众的想法容易摇摆,各项政策的规划、实施就会变得混乱。”
“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正式颁布以来,20多年间,广大市民从学习、认识基本法,到了解、认同基本法,再到遵守、捍卫基本法,取得了比较好的进展。”他认为,在“一国两制”的实践过程中,总是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解决所有矛盾纷争的关键在于贯彻落实好基本法,让“一国两制”深入人心。
“现在有些人,一说基本法就‘忘’了宪法,甚至拿着基本法条款向中央叫嚣。”李沛霖说,这是典型的只谈“两制”、不谈“一国”,是故意引导公众走进法理误区。“我把这种行为叫做对基本法的‘阉割’,必须旗帜鲜明地加以反对。”
“基本法和宪法的关系,早在基本法起草时就已经确定。总的来说,基本法是基于宪法第31条产生的,基本法不能代替宪法,两者并非平起平坐。”曾担任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的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说。
在香港团下榻的北京饭店,谭惠珠主动接受媒体群访,讲解宪法与基本法的关系。她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包括香港在内的国家领土范围内,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母法”,基本法是“子法”,这是不容混淆的关系。
“基本法写得很清楚,香港实行的政治、经济、社会制度是由宪法赋予的,遵守基本法和遵守宪法之间不存在矛盾。”谭惠珠说,作为“香港的中国人”,对宪法态度应该是很鲜明的。香港社会要不断深入学习宪法和基本法的关系,唯此方能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完)
责任编辑:陈琰 SN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