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各界人士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报告会
2014年11月16日上午,来自四川师范大学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国民主同盟、中国民主促进会、中国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等民主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以及侨联相关人士聚集在校学术报告厅,共同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四川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段永清,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农工民主党四川师范大学支部副主委于新循受邀作报告。校党委统战部部长董杰主持会议。
报告会分为两个部分,段永清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介绍和解读;于新循则从法学专业的角度对全会精神进行了剖析讲解。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一次全会,不管是在中国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中国法制史上,都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全会。因此,各界人士要深入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用中国情怀、世界眼光、务实态度三个视角来领会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
在对全会精神作了一个简要的传达后,段永清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以及依法治国新举措和新制度三个方面进行讲解。首先,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暨“新十六字方针”是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当下日益突出的社会矛盾和法制建设存在的问题的迫切要求;是实现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必然要求;标志着当代中国法制建设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其次,段永清用中国梦与全面推进法制建设的关系、中国共产党与依法治国的关系、改革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这三对关系深入阐述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他引用了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王岐山的“东西南北中,工农商学兵、党是领导一切的”这句话来揭示“党大还是法大”这个伪命题,重申要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 最后,他介绍了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的新举措和新制度,一是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二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四是提高法律公信力;五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六是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整个报告既具有较强的理论性,同时又运用生动有趣的实例进行辅助说明,使报告易于明白、全会精神易于理解。
于新循对段永清的报告从法律专业的角度作补充说明,并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总体性评价,《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总目标及其内涵、《决定》的亮点这三个方面作出了专业性解读。于新循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彰显了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决心,体现了中国依法治国从制度性法制到治理性法制的飞跃,完善了国家法律体系和提高国家管理能力。《决定》的总目标内涵丰富,即揭示了依法治国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体现了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的抓手、展现了整体性的工作格局、通过依法治国来完善国家治理体系,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目的。在亮点解析部分,于新循分别从坚持宪法的引领作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责任、提高司法公信力、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和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六方面做了较为翔实和全面的解读。